把自己的人生路走好了,才是正解。
齐誉拉回了思绪,继续阅信……
对于抗倭的进展,戚景也做了介绍。
信中称,我军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这里的代价是指死了许多的人。
倭寇,比想象中的还要狡猾,还要残暴。
他们擅于游击突袭,行动上进退迅速,令人防不胜防。
除此之外,他们使用的扶桑刀既长又利,重量又轻,在对抗中占尽了上风。
按戚景的话来说,在那锋利的扶桑刀下,流得全是我英灵的鲜血。
戚景也曾在此刀下受过大伤。
……
朝廷对此也很重视,在鏖战期间,皇上还曾派礼部的人前来犒军,并还嘱托,一定要打出我朝的骨气、傲气、和霸气。
那一晚,全军将士都开怀畅饮,围着篝火高唱《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与子同仇!
……
嘹亮的战歌,血染的铠甲,还有在为埋葬同袍时留下的男儿泪……
蓦地。
齐誉感觉到,戚景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戚景了,他现在是一名战士。
他那股豪迈的儿郎气概,也深深感染了自己。
是啊!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自己似乎应该做点什么……
对于扶桑国,齐誉只有痛恨,用生啖其肉敲骨吸髓形容,都不为过!
嗯……他们使用的扶桑刀!
真得就那么厉害吗?
蓦地,齐誉脑海一闪,一件传说中的兵器浮现了出来!
狼牙筅!
据后世史书里的记载,这件奇异的兵器曾力克强敌,在战场上大放异彩。
而且,此器专克扶桑刀。
属于是一种大杀器!
记忆中,此筅乃是用大毛竹所制,长一丈五六尺,上截连着四旁的附枝,节节枒杈,再挂以鳞刀,杀伤力巨大。
试想,如果我军的将士能够配备此兵器的话,岂不是斩倭寇如同切菜乎?
呵呵,光是想想就让人激动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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