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狼飞扑过来的时候,几道魔法火球马上射向它。
还没看到结果时,欧达斯已经拔刀大喊道“肉搏!
魔法对魔狼没效!”
果然那几道火球对魔狼毫无用处,它对那些射到身上的火球一点都不在意,那些火球一碰到它就消失了。
所以它冲势完全没有降低,张著利齿的狼口正向惹怒它的人扑去。
欧达斯和黑衣众想拦阻已经太迟了,可那个惹怒魔狼的人反应实在是够可以的,因为他不但可以在魔狼的利齿接近自己脖子时,抽出佩刀刺入魔狼的肚子,还能同时喊完一句话“把肚子里的黄金交出来!”
魔狼感到肚子一凉,不敢相信自己中招了,本来自己被刺一刀还不会死,但那把刺入肚子的刀好像会吸收力量似的,全身的力量都被那把刀吸走了。
魔狼悲嚎一声,巨大的身子瞬息化成一堆灰色的粉末散落在地上。
这时海华骑著的马匹才惊慌的嘶叫起来,海华马上拍了马匹一下,喝道“叫什麽?反应这麽迟钝!
都化成灰了,你才叫,真是的。”
说完就跳下马来翻动地上那魔狼变的一堆灰。
四周的黑衣众这才回过神来,马上在海华周围戒备,刚才要不是海华的动作快,那他们现在可就悔恨死了。
丽莎好奇的问欧达斯“魔狼死去时,会变成灰吗?”
欧达斯不解的摇摇头“以往我遇过的魔狼死去时是不会变成灰的,真是奇怪!”
丽莎见问不出结果来,不由问那个蹲在地上的海华“海华,你在干什麽?”
“看看它吃的黄金有没有留下。”
海华头也不抬,专心致志的翻动著魔狼灰。
丽莎笑道“已经都变成灰了,肯定什麽也没留下……”
可刚说完,就听到海华欢呼声“哈哈,还有剩的!”
听到海华的叫声,黑衣众只是好奇的看了海华一下就专心戒备著,只有欧达斯和丽莎靠前来。
只见海华手里拿著一枚金色的椭圆形物体,“可惜不是金块,里面好像有水似的。”
海华看了一下,失望的把那物体扔给丽莎。
又继续翻动那堆狼灰。
期望找出更好的东西,可惜他失望了。
当海华站起来的时候,见到欧达斯和丽莎正在观看那枚东西,不由好奇的问道“你们干嘛?看得那麽入神?”
丽莎拿著那东西一脸震惊的对海华说到“海华,这粒东西是无属性的能量水晶!
能量度达一百多万!”
“无属性?什麽意思?”
“也就是说,这粒水晶可以当成任何能量水晶来用,也可以当成光和暗的水晶来用,当然用的人要会光或暗的魔法。”
看到海华还是愣愣的,丽莎只好用最动听的解说“这一枚能值1亿枚金币!
因为它可以代替那些几乎绝迹的光暗能量水晶,那些魔法师一定会争相抢购。”
这时海华听懂了,马上大叫道“太棒啦!
没想到魔狼体内还有这麽好的东西!
...
...
...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