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车沈则就开始骂他妹妹:“沈然你有点儿眼色吧!吴其是来帮忙的,你别为难人家行不行?”
沈然正用尖指甲剔着牙(没错,她牙缝里都是我的血肉残渣)说:“哎哟,人家吴其都没意见,你急什么呀?”
本地规矩,女孩儿出嫁需披金挂银。
沈然穿着一身大红色的中式喜服,脖子上挂着二十多根金项链,手指、手腕上缀满金戒指、金镯子,耳朵上的金坠子有碗口大小。
我粗粗估计了一下,她体重约120斤,衣服首饰重约40斤,刚才我是背了五瓶满装煤气罐下楼的,实属不易。
由于这是女方主场的婚礼,男方在本地没房子,所以接新人去新房这个环节就被取消了,这倒省了大家的事,一行人直奔酒店,准备中午的宴会。
沈然非常高兴,因为到了酒店她就能尽情地侮辱我了,幸好她哥虽然混蛋,还讲究点儿忠孝,他另外开了一间套房,只带着我和几个核心的帮闲人员入住,把沈然那女魔头隔绝在外。
这时候没人想那个躺在手术室里的正牌新郎官,全都围着我,似乎我是个雏儿,正准备梳拢的那种,怕教育不好得罪了恩客。
其中以沈则的表现最为明显,他那眉头就没舒展过,看他一眼仿佛看到了全人类的苦难。
“下面才是重头戏。”
他说,“迎宾、婚礼仪式、敬酒。”
帮闲甲端详我,不无担忧地表示:“他和老陆越看越不像,要不迎宾就别去了吧。”
“那不行,不合规矩。”
帮闲乙反对道,“而且新郎新娘都不去,怎么收红包啊?”
沈则想了想,派人去给我找了一副粗黑框的平光眼镜,终于忍下心说:“给他脸上多擦点儿粉。”
于是那作死的化妆师又把腮红给我抹上了。
上午11:08,新人准时站在酒店大堂迎宾。
我是外地人,沈然是大学时通过她哥才认识我的。
她独立生活已久,工作单位远在首都,所以我俩的生活基本没有交集。
这为我的冒名顶替提供了方便,站在那儿卖笑的头20分钟里我见了无数人,没有一个熟悉面孔,我估计那些人其实也不认识老陆。
又站了几分钟,沈然受不了了,她那身披挂实在太重,而且都压在两只1.5平方厘米的鞋跟上。
她扶着我的手汗出如浆,说:“吴其,我们撤吧。”
我转头望向沈则,他说能撤才能撤。
沈则点头,毕竟是亲妹妹,再怎么样他也是心疼的。
于是我们就撤了,换了沈家两个老的,即沈富豪和沈阔太以及伴郎伴娘站在大厅里。
反正举办这个婚礼的目的不是为了结婚,而是为了摆谱,有没有新郎新娘不重要,新郎是真的还是假的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来了多少达官名流,订了多么高级的酒店,用了多少豪车,摆了多少桌酒,花了多少银子。
沈然和我各自回了房间,过会儿沈则敲门进来,扯开了领带和衬衣领口,坐在我对面抽烟,仰天长叹道:“受罪啊。”
我说:“受罪的是我啊沈总,您瞧我这脸上的粉底、腮红和唇膏,我上次化妆还是幼儿园时上台表演舞蹈《好日子》。”
沈则幸灾乐祸地笑了让我再度懊恼不应该答应他,跑来为老陆那贱人捐躯。
说起来沈则待我不薄,虽然差遣我时狠了一些,但该给的薪水从来没少过,我们部门有个女的叫马小红,是市里某领导的儿媳妇,迟到早退,上班打毛衣、睡觉、嗑瓜子、聊八卦、挑拨离间,无恶不作,业绩一塌糊涂,但却无法将她辞退。
于是马小红工作一出差错,沈则就派人来骂我,当众扣我的奖金。
几次三番马小红反而不好意思了,为了不出错,她干脆不干活了,整个公司因此倍感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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