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太郎快”
丽丝把手里的举起来,“莉香发表新的文章了,这次是连载。”
森鸥外往前倾着身子,清了文章的名字诡异的住宅。
“莉香是打算走恐怖路线了吗明明上一篇决心成为冷酷杀手的我与狗不是这种风格的。”
森鸥外说着无比自然地拿走丽丝手里的。
瞟到文章的开头时,愣了愣神。
敏感是天生的诅咒,我是受诅咒之人。
“我只是让你名字,没让你把也拿走,我还没呢林太郎快把还给我”
被抢了的丽丝捏紧小拳头拳拳有力地捶在森鸥外的手臂上。
“一起嘛,丽丝酱。”
森鸥外在接连挨了好几拳后才勉强把丽丝抱在怀里。
我总是能敏感地察觉到周围人的情绪变化,过于神经质地揣摩别人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
若我是个聪明人,那这是项很好的才能,说不定能变成很会迎合别人,很受欢迎的那种类型。
或者是那种虽然能轻易透别人,但因为内心足够强大自身又很有才能,根本不在意外界法的强者。
但我只是个软弱又普通的可怜虫罢了。
普通人能很轻易地忘掉自己的尴尬瞬间甚至自然地和朋友调侃,而我在发生了某件让自己难堪的小事后,过了十年的某晚在床上突然想起这件事。
我的内心我想死。
有一次在和男朋友口口时他突然打了个呵欠,我顿时陷入恐慌,是我哪里做的不好吗我的技术很烂我的身体不够有吸引力
还是说他有外遇了
旁人来我这种状态简直是有病,我也曾暗暗劝说自己不要太敏感。
可是敏感这种事情又怎么能控制,更要命的是,我每一次不好的预想都会成真。
隔天做垃圾分类的时候我在袋子里发现一张沾着口红的餐巾纸,口红色是橘色,我没有买过这样颜色的口红,暂且排除男朋友异装癖的可能性,结果显而易见。
“你和莉香做的时候也会打呵欠吗”
丽丝问这句话的时候自然得仿佛这是个不带颜色的问题。
森鸥外的眉毛一动,作状思考了会儿,似乎是想起什么愉快的回忆,脸上带着笑,“怎么可能。”
“林太郎大变态。”
“明明是你问我的。”
短暂地斗嘴后两人继续往下
这样濒临崩溃却却被我努力压下去的次数一多,我终于决定放弃融入社会,选择和自己和解。
我曾经打电话向母亲抱怨过,但那头总是男人的调笑声,她也总是随便应付两句就匆匆挂了。
也是,每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我怎么能奢求别人浪费宝贵的时间来听我不值一提的怨言。
我辞掉了城里的工作,这几年还算努力工作的我攒了笔钱,打算去乡下买个房子,种地养活自己,要是哪天生病了或是碰上旱灾洪水什么的,那默默饿死也好。
我买到的房子是两层楼高的独栋木屋,本来以我这点钱根本买不到这么大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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