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安德烈的臂弯里,我正好看见他那结实的胸肌,我的手在他的身上滑动,腹肌,腰肌……我早已经习惯了安德烈身体那从头到脚都是硬邦邦的感觉。
我回忆着这今天发生的一切:
说实话,我真的很喜欢安德烈穿白衬衫的样子。
就算称不上儒雅,可也看上去文质彬彬的。
就象学校里的那些三好学生的标准模样。
安德烈面目清秀。
薄薄的嘴唇,尖尖的下巴。
眼睛不大不小,眼窝很深。
他的外表不像艾德里斯和巴沙那样具有攻击性。
身材也不像达里克那么魁梧。
安德烈四肢修长,体态给人瘦高的印象。
就象人们没有注意他这硬邦邦的肌肉一样,谁能想到这样一个看上去礼貌文明的男孩子会动手打人呢?我想可能就连那个醉鬼也没料到一群男孩子当中,安德烈会出手打他。
安德烈有理性聪慧的一面,也有固执,自负和任性的一面。
我想了解安德烈,可是我发现,因为我俩的这种关系,也许我很难从一个客观的角度来了解他。
单凭安德烈掌握的语言就可以知道,他和世界的沟通和交流比我要密切,苏黎世这个全世界最开放的城市,安德烈见过的亚洲人,非洲人,美洲人只比我们现在学院里的多的多。
我一直好奇一件事情,我到底是什么特质吸引了他。
他总说我特别,对于我自己来说,除了怪模怪样的外表,我还真不觉得自己属于非人类。
想到这里我问他:
——“安德烈。
你喜欢我什么呢?”
——“你很好呀!”
——“哪里好?”
——“哪里都好!”
——“等于没说。”
——“这个,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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