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志强瞟过一眼行李袋中皮夹克,认定那是新货。
现在市面上的皮夹克多贵啊,好几百块钱一件呢。
张千帆自己都没舍得买,倒是慷慨大方地送去娘家,这点让崔志强心里很是不爽。
张千帆嗤笑,“你想什么呢,那件皮夹克是两年前咱俩在大市场里面买的,你忘记了?”
当初满大街都是皮夹克,掀起一股潮流,她眼馋人家,心里痒痒,硬是拉着崔志强去大市场买了一件,换季时候买的,比平常便宜不少,只要三百块。
哪知这皮夹克看着好看,穿上是真的不舒服。
不禁热又不扛冷,天热穿着要热死,天冷穿着要冷死,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天气穿。
春节过后,她整个人圆润不少,三四月份的时候打算拿出来穿穿,已经穿不下。
这是她第一件皮夹克,又是花好几百块钱买回来的,她舍不得丢,放在箱子里默默吃了两年的灰。
如今倒是派上用场,做了顺水人情。
“我穿不下才送给子兰的,她骨架比我小,这衣服她穿着正合适。”
崔志强对买这件皮夹克的事情有印象,只不过这两年张千帆拢共没穿过几次,他好长一段时间没看到,已经记不得皮夹克的款式样子。
“原来是你那件?”
崔志强纳闷,“你拿去送给子兰,她难道不知道这是你穿剩的?”
“她能知道个啥。”
张千帆不以为意。
她那件皮夹克至少有九成新,和新买回来的压根没什么区别。
况且薛子兰一直生活在乡下,衣服都是拉布自己做的,也没机会来城里成衣店买衣服,哪里知道什么新的旧的,还不是任由她编造。
“再说我那衣服和新的也没什么两样,送给她算是便宜她了。”
要不是自己穿不下,还真舍不得这么白白送人。
“可是……”
崔志强翻身坐起来,“前几天你没去参加行舟的婚礼,我以为你不打算要这门亲戚,怎么今天又要去讨好子兰?”
张千帆没吭声。
还不是因为听说张行舟要转正。
张行舟转正之后是有机会在城里分房的,分了房子那就切切实实地在城里站稳脚跟了。
城里多出一户娘家亲戚,她当然应该多走动走动。
以后万一和崔志强闹矛盾,她还有个地方可以倾诉。
幸好来城里工作的是张行舟而不是张远洋,张行舟比张远洋好掌控多了,至少不会这么直白地给她甩脸子。
张千帆心里藏着一点小九九,只说:“总归是亲弟弟,不可能不要。”
“再说了,我大哥那个样子,肯定是指望不上,行舟好歹有点出息,我不能一个娘家亲戚都不要吧,那岂不是要断了和娘家的联系。”
张千帆将地上的菜篮子捡起来,塞到崔志强手中,“现在落心了吧,可以去买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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