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是谈对象,又不是直接结婚。
自己对宋卫国也很有好感,没有必要过多矫情了。
宋卫国待自己一片赤诚,自己怎么就不能有所回应呢?
提笔写了回信,一直到很晚林酥酥房间的灯才熄灭。
而在另一个房间的林二哥也一样睡不着。
林二哥看到小妹分出来的零食,竟然是鸡爪。
未来堂嫂怎么知道小妹喜欢吃鸡爪?总不能大伯和大伯母告诉堂哥,堂哥再告诉堂嫂的吧!
大伯和大伯母根本就不知道酥酥喜欢吃鸡爪,家里人也没和堂哥通过信。
唯一和堂哥有交集并且知道酥酥喜欢吃鸡爪的,只有一个人,宋团长。
宋团长肯定有问题,林二哥辗转反侧。
林酥酥第二天一早把回信交给二哥,让二哥直接从县城邮寄,李凤英也收拾了一些家里的特产柿子干,红薯干,花生一大包一起寄给堂哥。
二哥走后第二天,林酥酥又收到了“堂嫂”
的包裹,是村里有人去县城捎回来的。
林家人觉得这林兵媳妇儿也太热情了吧!
酥酥的回信肯定还没到,这又寄东西过来了?
林酥酥无语的望着包裹,这个宋卫国?如果在后世肯定是个网购达人,这么喜欢寄快递?
林酥酥打开包裹,除了吃的,竟然还有衣服,一件白色大衣,一件米色羊绒衫,还有一条围巾,围巾是红色的!
林酥酥太喜欢了!
之前在县城林酥酥觉得商场里的衣服太丑了。
可宋卫国寄过来的衣服完全符合林酥酥的审美。
都说时尚是一个轮回,这些衣服放到21世纪也不过时呢!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
林寒本是末世的女将军,和敌人同归于尽后不幸穿越到古代。然而,没等她适应新身份,就被告知她被许配给一青面獠牙的将军。林寒身无分文,口袋比脸还干净,一听说大将军无父无母无兄弟,有房有车有存款,囊中羞涩的...
...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胸口装着ed灯外面套着铁壳满天乱飞的花花公子,穿着蒙面紧身衣在高楼大厦间不停荡秋千的四眼宅男,为了找回小右变成蜥蜴的断臂医生,在北极躺了七十年还身材健美的过期冷鲜,背上插着四根机械触手假装章鱼的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