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染没想到她会这样问,到是微微愣了一下,可随即便是一个苦笑,“有的。”
她告诉白蓁蓁,“那是我的母亲,哪怕那时我也还小,可我还是记得她长什么样子,她说话是什么语调,记得她被白家赶出府门时的绝望,更记得她一头撞死在白家门口时,血溅了我一身。”
白蓁蓁狠狠地打了个哆嗦,“姐……”
“没事。”
她抬手给这个小妹妹顺了顺,“都是过去的事了,人活着总要向前看的。”
说起来很是讽刺,前世她很厌恶小三这种存在,厌恶除了妈妈以外、父亲白兴所有的女人,更不可能对白兴生在外面的孩子和颜悦色。
可一朝命陨,来到这个莫命的朝代,却也接受了红氏白蓁蓁这些人。
但是她知道,她接受的只是白兴言的不贞不专,却绝对无法接受自己也要过上同样的命运。
若有一天她成婚嫁人,娶她的那个男人若不能身心皆专,她绝不会再留在那个人的身边。
“姐,你怎么了?”
白蓁蓁看出她情绪不对,“是不是我不该提起这个事,让你伤心了?”
她摇头,“该伤的心当年已经伤过了,事后又用了那么多年才能从那段情绪中走出来,对于我来说已经太漫长,熬过了就不会再回头。
剩下的,就是要将白家欠了我和母亲的,一样一样讨要回来。”
她说到这时,顿了顿,再看向白蓁蓁,想了一会儿开口问她:“蓁蓁,若有一天因为我的原因,让文国公府凋零败落,你会不会怪我?”
白蓁蓁一愣,随即摇头,“怎么可能,你以为我喜欢这里?还是你以为我对咱们那个父亲有多深的感情?”
白蓁蓁失笑,“我可没那么天真。
你病着的那些年我还没看透白家人一个一个都是些什么德行吗?你是不知道,我六岁那年生辰,大舅舅送了一只小狗给我。
那是一只雪白雪白的狗,才出生两个月,胖乎乎的特别可爱。
我喜欢极了,每天都用羊奶喂它,它也特别粘我,整日都不离我半步,就连我睡觉它都在榻边守着,一有动静准比我先醒。”
白蓁蓁陷入一段很痛苦的回忆……“我的小狗越喂越胖,越喂越可爱。
后来它就被白惊鸿看上了,整日来跟我要。
我怎么肯给?可是后来小狗还是被她要走了,你知道是怎么要走的吗?是父亲到了我的屋里,扇了我一巴掌,说我不懂事,不知道礼让姐姐,然后就抱走了我的小狗。
那一回我哭了三天,可小狗被白惊鸿抱走之后也只活了三天。
三天后白惊鸿就不喜欢了,咱们那位大哥白浩宸就把它活剥了皮,扔给厨房叫煮肉汤喝。”
这件事情白鹤染不知道,原主那些年一直病着,整日不出屋,府里的事全然不知。
这会儿听白蓁蓁说起,脑子里才隐隐约约记起来一个少年的模样。
那少年跟白惊鸿眉眼相似,生得十分俊郎。
那是叶氏带过来的儿子,叫白浩宸。
“从那时起我就知道,我们这些孩子的存在,在父亲眼里心里根本就是叶氏那双儿女的附属品,或者说,我们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他们铺路的。”
白蓁蓁告诉她,“有一次我偷听到父亲说,我们将来要嫁给谁,嫁到哪一家,必须得对白惊鸿有利。
他要用我们的一生去保证白惊鸿的圆满,哪怕需要我们去死,也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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