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立安带着狗蛋在府城呆了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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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如果说有什么难忘的回忆,大约就是刚住下的那两年,那时候为了合理谋生,也为了多攒点钱给他写了一大片人去查一下自己是什么时候能去点钱,方立安没日没夜地做烧饼拿去卖。
冬天还好,黄橙橙的炉火明亮温暖,春秋只能算将就,至于夏天那滋味跟把人架在火上烤也没什么区别。
闷热的天气里,便是坐着不动都要流一身汗,更何况一刻不停地围着火炉打转。
手臂要伸到火炉里,将烧饼贴到火炉内壁上,等火候到了,再用火钳取出来。
三伏天前后,那汗都是论斤淌的,整的人差点脱水。
也就是这段时间,让方立安的皮肤变得粗糙不已,眉眼间,属于女儿家的精致越来越少。
纵是后面烧饼做的少了,天天窝在家里抄书,也没有恢复成当初的模样。
做烧饼苦是苦了点,但方立安惯会苦中作乐,自称李大郎,又一天到晚琢磨着是不是给狗蛋改个名儿,觉得叫李松也未尝不可。
习武的话,她自个儿就是现成的老师,说起来,她还可以教他打虎呢。
这个不算好笑的笑话,陪伴她度过了两个火炉中的盛夏。
至于狗蛋,可能前面几年过的太艰辛,其中以来到府城前的那段时光为最,以致于在府城的每一天,狗蛋都觉得幸福的无与伦比。
每一天都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阿姐给他做了红烧肉。
阿姐给他炖了冬瓜排骨汤。
阿姐给他两文钱去街上买冰糖葫芦。
阿姐送他去府学读书认字。
学会了写“阿姐”
两个字,阿姐奖励了他一套文房四宝。
阿姐买了红纸让他写对联,歪歪扭扭的字贴在门上,不好看,但他真心欢喜。
从六岁到十二岁,府城有生之年,最幸福时光。
六年的时间,家里置办了许多东西,搬家的话,不可能都带上。
重要且不显眼的东西放在空间,不重要的、显眼的,捡常用的系了四个包袱,主要是换洗衣物。
除此之外,还有两大箱书,这才是重中之重。
这些年,方立安抄的书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算得上一笔不菲的资产。
里面大部分都是狗蛋以后用得上的,当然得带着。
家里的东西全部收拾妥当,方立安便绕路去了东市。
行李太多,人力不够,她打算租个驴车。
马太贵了,用着招摇,小毛驴就很好。
方立安拉着驴车回家,很是赚了一波眼球,直到关了门,外头还有好事者来回张望。
所以说想搬家呢,总是有人窥探,烦不胜烦。
她把行李搬到车上,准备了人和驴的干粮,等狗蛋放学,明天早上城门大开便可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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