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丁小伟看着自己银行账号里那一串饱满婀娜地数字时的激动心情,就不用形容了,简直没把他乐晕过去。
活了半辈子他终于找到了春风得意的感觉,一时之间他看周谨行就特别特别地顺眼。
俩人高高兴兴地跑去市中心看了房子。
丁小伟献宝似的带着周谨行把每个屋子都转了一遍,给他解说这个房子哪里哪里好,自己为什么选这个。
周谨行但笑不语,等都转完了,周谨行说话了,“丁哥,我想要个书房,健身房和孩子的活动室。”
丁小伟愣了一下,“啊?”
“书房,健身房,活动室,如果有游泳池就更好了,你说是不是?”
丁小伟一瞪眼睛,“一米五的浴缸,爱游游去吧。”
周谨行笑道:“丁哥,你眼光不错,这房子很好,但是我觉得住五个人还是有点挤。
不如你多花点儿钱,买套大一些的吧,反正你现在也有钱了。”
“你说得轻松,两百万看着挺多的,要是在这个城市买套房子,可能一下子就没了,房子大点儿小点儿有什么,能住就行了……哎,不是,什么五个人?还有我房子是大是小你cao个什么心啊,谁同意你过来住了。”
周谨行朝他眨眼睛,“你,我,玲玲,熠熠,和我儿子,不是五个吗。
你怎么还是不好意思呢,你不想跟我住一起吗。”
丁小伟愣道:“你这还拖家带口的啊,你什么意思啊。”
周谨行柔声道:“丁哥,我们住一起不好吗,我天天往你那儿跑,很累呀。”
丁小伟想想他工作那么忙还跑来跑去的,确实很辛苦,再加上现在梅雨季,天气太差,开车也不安全。
俩人现在基本也就是同居的状态,与其这样,不如……
周谨行再接再厉,“我们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
丁哥,我只想跟你和孩子们过安稳的生活。”
丁小伟不自在道:“我也没说不让你住……又不缺你们爷俩吃饭,你爱住……爱住就住呗。”
周谨行笑出了声来,“那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租房子?我有好几套房子,都比这个合适。”
丁小伟摆摆手,“我不住你的房子。
我三十好几的人了,又不是租不起房子,我不住别人的房子。”
别看现在周谨行对他多好,这人要翻脸起来,谁都挡不住,这点道理他还能不懂。
要是周谨行住在他家,那好说,出什么事儿了指着门口让他滚就成。
可是自己要住周谨行家,到时候带着孩子家当被赶出来的可就是他了,他才没那么缺心眼儿。
他就是宁愿挤在小房子里,也不会让自己和女儿寄人篱下。
周谨行挑挑眉,把他那点心思看了个一清二楚,摊手道:“好,不住我的房子,我把房子过户给你总行了吧,还是我住你家。”
“哎,别,你他妈当自己包二nai呢,弄得好像我跟你要房子似的。”
丁小伟心里一阵地别扭,嘟囔道:“早知道不带你来看了。”
周谨行道:“那我卖给你总行了吧。”
丁小伟心里一动,看了他一眼。
伟大的汉王朝渐渐走向了末路。数十年间,人间沦为鬼域,白骨遮蔽平野,天下龙蛇纷起,竞问鼎之轻重。尸山血海之中,一名年轻的武人持刀起身,茫然四望,但见凛凛英雄犹在而汉鼎余烟未尽,孰能续之?...
快穿之女配只想搞事情快穿三千小世界做任务,作为炮灰女配,她只想搞事情...
...
林蔓穿越了,别人穿越为农家女是采药卖方子赚第一桶金,而她就不一样了,她靠的是写艳书。尖酸刻薄的奶奶小肚鸡肠的大伯一家子的极品亲戚不怕不怕,来一个灭一个,来两个灭一双。...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魂穿斗罗,在圣魂村被素云涛觉醒武魂。武魂只是一把破旧镰刀。魂力半级!素云涛废武魂,可惜了!老杰克小凯啊!在村里好好种地吧!唐三这样的天赋没有和我同行的资格!好不容易攒够学费来到诺丁城武魂学院。大师就你还想拜我为师?你一个废武魂,有什么资格?什么?你说没有废材武魂只有废材魂师?那你现在就是废材魂师!你的破镰刀也是废材武魂!什么?你还想和唐三比?唐三可是先天满魂力的天才,你配吗?唐三你要学会认命,你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哼!竟然和小舞眉来眼去!找死!史莱克怪物学院不好意思,我们只收怪物,但不收废物!玉小刚!唐三!史莱克!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我会记得今日的耻辱!三年之后,魂师大赛见!就在此时,脑海中一个声音响起!不如我们玩个游戏!你赢了我的力量归你!我赢了,你的身体归我!拉亚斯特,你别想打败我!玉小刚,看我如何打你的脸!唐三,我手中死亡之镰专门割草!尤其是蓝银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斗罗暗影魔镰,开局怒怼玉小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