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身在他乡为异客
一瘸一拐的在丛林里穿行,当到前方终于出现了一条溪流时,胡迭瞬间就激动得整个人都颤抖了起来,立刻拼尽全部的余力,用最快的速度还是一瘸一拐的冲到溪流前,不管不顾的趴在水里,先洗了把脸,然后美美的喝上几大口。
不愧是山里的溪水啊,味道就是这么的咸
奇怪,山里的水就算不带甜味,也没理由会咸啊而且怎么闻着还有一股子骚味
不管了,已经渴成这样,还管他是甜是咸就算这水里有毒,被毒死也比被渴死要好,在山里都走了两天了,从昨天下午到现在,一天多的时间连一滴水都没喝上,还走了这么远的山路一边在心里报怨着,胡迭一边又狠狠的喝了几大口,直到感觉肚里有些发涨,实在喝不下,这才抬起头来,美美的喊了一声“爽”
然后,他就到了离自己十几米开外的上游处,那几名正对着自己目瞪口呆的山民,和那几匹正冲着小溪排便的马。
这就很尴尬了。
不过胡迭还是很快就回过神来,并且开心的迎了上去对于一个已经在山里迷了三天的路,都到了山穷水尽的人而言,还有什么能比碰上大活人更让人开心的有人,就意味着得救,就意味着他可以联系到外界,相比起这获救的喜悦,喝点掺了料的水,算得了什么
,做人就是要这么乐观。
到胡迭向自己走来,几位山民的反应也很热情,他们还没等胡迭开口,便一拥而上,将胡迭按倒在地,然后也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根麻绳,就把他给绑了起来。
卧槽,这大山里也能碰上绑匪我运气没这么差吧
胡迭欲哭无泪,一边哀求着对方绑轻些,自己绝不会跑,一边则不断的思考着脱身的方法,不过还没等他想出个好的计策,对方就已经将他放上了一匹马的马背,同时一个个翻身上马,带着他狂奔而去。
一路颠簸,刚喝下去的那点水,没两分钟就全吐了出来,不过这些天杀的劫匪却完全不理他这个肉票的感受,在连续狂奔了近一个小时后,已经被颠得快要失去意识的胡迭终于感觉马停了下来,勉强抬头了,发现这竟然是一座军营
见了鬼了,这是从哪个影视城跑出来的剧组起来倒还真像那么回事要这么一比,似乎刚才那几个劫匪的服装,也不像是少数民族的服饰啊,起来跟这些个演员倒是一伙的。
“我说你们该把我放下来了吧你们是哪个剧组的你们凭什么绑人啊”
一名身穿着盔甲,起来像是个小军官模样的人走了过来,了胡迭一眼,对那几名山民样的部下问道“什么人”
兵卒中,年纪最大,似乎是领头的那个答道“报校尉,这人是我们在山里抓到的,他的样子,像是在山里迷了路,我他可疑,但又不像是探子,就带了回来,打算好好审审。”
“探子”
校尉走到胡迭的身边,斜着眼了他的脸,又掰开他被反绑着的手,轻笑道“这细皮嫩肉的,都赶上堂会里的小相公了,哪家的探子会是这幅鸟样”
说着,也没理会在那里哀嚎求饶的胡迭,目光转向胡迭身上的背包,却是眼前一亮,问道“搜过没有”
领头的兵卒答道“报校尉,还没有。”
“弄下来,先搜一下。”
穿越到仙侠世界,成为一方魔门老祖。徒弟弑师,圣僧为邻,这些王渊根本不在乎。因为,世界就要崩溃,穿越的大门已经再度打开。且看王渊如何在仙侠世界带领穿越的风潮而修真者们又是如何拳打星舰,脚踩巫师,横行...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原书名大业疯王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兵王,这是在任何一部字典上都查不到的词,士兵创造这个称呼仅是为了表达对他们中间绝对佼佼者的敬佩和尊敬兵王,士兵中的王者,他们仅仅是士兵中的王者,也许他们永远也成不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军,但他...
最火爆畅销书大山中走出来的叶凡重回都市,却在意外中获取神秘系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