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片刻,弗格斯子爵才收敛脸上笑容,望着格雷,声音中既有着惊喜又有着疑惑问道。
“不过你的实力怎么会提升的这么快?距离你成为下位血战士还没到一年。”
“我也不是很清楚。”
格雷摇头,模凌两口说道。
“来到城堡这段时间,特别是服用血兽血液之后,实力提升就变得比以前快了。”
身体的莫名“蜕变”
,格雷感觉与自己的穿越有很大关系,毕竟在他占据这具身体之前,这具身体服用血兽血液并没有这样大的反应,所以他选择性保留,并没有说出来。
弗格斯子爵眉头紧蹙,思索着其中的原因,片刻后,得出结论道。
“应该是你在来城堡之前,没有血兽血液供应,修炼条件太差,没能将你的修炼天赋完全激发出来。”
格雷现在的这种情况,也唯有这种解释,才能勉强解释得通。
“看来之前我们还是低估了你的天赋。”
弗格斯子爵略显感叹道。
他忽然有点后悔,要是早知道格雷有着这种天赋,当初格雷开始修炼的时候,便应该将格雷接入城堡照顾。
可惜当时没能这么做,白白耽搁了格雷一年的时间,当时若这么做的话,现在格雷说不定距离上位血战士都不远了。
“父亲,我们的确是太过低估格雷的天赋了。”
听到弗格斯子爵的感叹,伯纳尔嘴角泛起一丝苦笑道。
在场人中,感触最深的恐怕要属他了。
同样是中位血战士,他已经22岁出头,而格雷却连17岁都还没到,两相比较,他的天赋可谓是完败。
虽然知道自己并非天才,却也没想到,自己与格雷的差距居然会如此之大,七年的修炼成果,居然被格雷在两年不到的时间内追赶了上来。
“也许,父亲将爵位传给他是对的!”
他不由再次想到了自己与格雷之间最大的矛盾。
如果由他继承爵位,守住爵位、家产应该是没有问题,但想要更进一步,摘取锡得尼侯爵领内仅剩的伯爵之位,几乎不可能。
而格雷如今表现出来的天赋,成为狂血战士几乎可以肯定,凭借着家族如今的战功积累,只要再获得一番战功,立即便能将家族带到伯爵之位上。
无疑,对于家族来说,由格雷来继承爵位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这家伙居然已经是中位血战士?!”
盯着格雷,艾利斯双眼有点茫然。
他实在是不愿意相信格雷已经是中位血战士,不过,在种种证据面前,他却是不得不信。
若没有中位血战士的实力,格雷绝对不能从已经是中位血战士的莫雷.洛克手中抢回寒虎幼崽。
而血法已经能够连续修炼三遍,并开始第四遍的修炼,这的确是中位血战士的特征。
血之力能够连续动用十次左右,这同样是中位血战士的特征。
他不认为对方会说谎,毕竟这种谎言很轻易便会被戳破。
“好强的修炼天赋!”
卡罗琳也是极度意外地望着格雷,两年成为中位血战士,即便是修炼条件比弗格斯家族更好的伯爵家族子弟,恐怕也不见得能够做到。
这个突然出现的弟弟,一次又一次地打破了众人对他天赋的认知,其他方面暂且不说,单论修炼天赋,已经可以用“惊艳”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正如何?邪又如何?仙容不得我,入魔又何妨?若如我意,六界安生,我若不如意,六界颠覆,血屠九霄!(书群QQ975511747)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残影晓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一朝穿越,堂堂鬼医特工成红杏出墙却不知奸夫是谁的弃妃被赶出家门在荒郊野外生子。无所谓,娃都生了就养着吧。三年后,听闻爷爷病危,她携子强势归来,惊艳天下。不能修炼的废材她一招制胜。庶出兄妹作恶让你...
地球青年雪月清穿越成一只雪兔,不过他气运逆天,得到了妖神花的洗礼。他离开了红颜,远走古星,踏上最强者的试炼路。百战不死,越战越强,破雪兔身,化为真龙。创自己的法,悟自己的道。证道后,天生下地独尊,俯视万古轮回,坐看岁月更迭。打穿仙路,将故人送进仙域。救过强大的大帝,是狠人等大帝的引路人,杀到过魂河的尽头。前往过乱古时代,和大长老称兄道弟,为了不让石昊在上苍那么莽,亲自教导他,为他留下一个美好的童年。雪月清非原著中的雪月清,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吧。文笔不是很好,见谅。...
伟大的汉王朝渐渐走向了末路。数十年间,人间沦为鬼域,白骨遮蔽平野,天下龙蛇纷起,竞问鼎之轻重。尸山血海之中,一名年轻的武人持刀起身,茫然四望,但见凛凛英雄犹在而汉鼎余烟未尽,孰能续之?...
我叫望月,是一名父母不详的孤儿,今年刚刚升上国三。某日,我和同学结伴走在街上普通地逛着街,忽然一辆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车停在了我身边。车窗降下来,露出一张年轻又帅气的男人的脸。那双深邃到如黑洞般没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