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杀人”
纪明夏瞪圆了眼睛。
他对李柚的印象,还停留在网红博主上,起来柔柔弱弱的女孩子,一旦遇到危险,是最容易成为受害者的那类人。
但听虞宁这意思,李柚好像不仅不是受害者,甚至是加害者
“李柚手里虽然有神秘物品,但是这东西一般人根本没法用吧。”
纪明夏道。
神秘物品里虽然有特殊力量,但对普通人来说,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力量才会被激发,而且激发后到底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是完全无法预估的。
像林思芸,就是典型的虽然激发了力量,但是朝不好的方向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她只影响了自己,不仅死亡的过程过于残酷,死后更是化作了狰狞的鬼影,无意识地行凶,和行尸走肉没什么区别。
只有小部分人,能够完全掌握神秘物品。
这类人少的,在原著里都有人数统计。
虞宁在原著中没有这种能力,现在突然有了,那是因为他是主角,自带主角光环。
李柚这个连姓名都没有的人一般不太可能突然加戏,给她这么大的金手指。
“难道李柚已经死了”
纪明夏猜测道。
对于纪明夏和虞宁而言,不管李柚死没死,他们都要尽快找到人,把另一枚戒指拿回来。
根据度假村监控显示,李柚一行人当天开的是普通七人商务车进入原始森林内。
原始森林内植被茂密,别说汽车了,摩托车都没法穿梭。
这种车子前行一段时间,当道路消失后,就必须要停下来。
也就是说,李柚一行人,虽然是开车进去的,但无法深入,一旦进入真正的森林范围,就必须要下车步行。
“他们一行人中有男有女,没有相关专业的冒险者,普通人贸然进入原始森林,应该走不远。”
虞宁道。
“那要追上去找他们吗”
纪明夏道。
虞宁向纪明夏,对他点了点头。
虞宁是通过监控以及各方线索,合理推测出李柚的行踪,但这些证据却无法递到警方的面前。
毕竟他是借助铜镜拿到的监控,得到证据的途径不合法。
他们与李柚等人,非亲非故,完全没有任何交集,突然报警,怕是会被当作第一嫌疑人。
其次,警方无法感应李柚的位置,一旦开始找人,定然要大范围搜索,不仅耗费时间长,就算最终把人找到了,结果也与纪明夏和虞宁无关。
他们没有理由拿回戒指,戒指不知道会沦落到哪个人手上。
这玩意儿就和似的,对于纪明夏和虞宁而言,想要保命,就必须亲自取回戒指才行。
纪明夏怎么也没想到,得到一枚血红戒指而已,竟然还有这样麻烦的后续。
他一穿来虞宁就被鬼压床了,也就是说不论有没有纪明夏这个人物影响,虞宁和林思芸的鬼影对上,是属于命运的必然。
也不知道原著中的虞宁,到底是怎么解决这件麻烦事的,竟然毫无后顾之忧,这对戒指在原文中一点影子都找不到。
估计如果没有纪明夏影响,虞宁怕是当场把戒指给毁了,直接了断了后续
要么失去戒指,省了麻烦;要么得到戒指,为第二枚戒指奔波。
有失有得,也算是公平。
纪明夏在心中胡思乱想着,不过如今事已至此,想那些往事也无意义,纪明夏对虞宁道“那我也去。”
不等虞宁反驳,纪明夏就道“戒指是我们两一起收的,我肯定要去的虽然我不一定能帮上什么忙,但多一个人,多一分照应,咱们两互帮互助,万一实在是抗不过,就赶紧退回来报警吧。”
...
小说被豪门父母送上团综后,我爆火了简介小说被豪门父母送上团综后,我爆火了苟宁著...
有一天,陈靖忽然发现自己能猜到彩票号码可以猜到股票涨跌可以猜到漂亮小姐姐有没有男朋友...
...
秦华穿越了,到了强人遍地的洪荒,他却成了一只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妖。赶上了鸿钧讲道末班车,人阐两教嫌弃他是妖,西方二圣对他恨之人骨,女蜗娘娘摇头叹息你还是走吧!没奈何,他只好投人截教。他将如何走自己路,寻自己的道,在以后的封神大劫中保住自己的命,保住在意自己和自己在意的人的命,让我们拭目以待。...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