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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章(第1页)

“杀、杀人”

纪明夏瞪圆了眼睛。

他对李柚的印象,还停留在网红博主上,起来柔柔弱弱的女孩子,一旦遇到危险,是最容易成为受害者的那类人。

但听虞宁这意思,李柚好像不仅不是受害者,甚至是加害者

“李柚手里虽然有神秘物品,但是这东西一般人根本没法用吧。”

纪明夏道。

神秘物品里虽然有特殊力量,但对普通人来说,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力量才会被激发,而且激发后到底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是完全无法预估的。

像林思芸,就是典型的虽然激发了力量,但是朝不好的方向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她只影响了自己,不仅死亡的过程过于残酷,死后更是化作了狰狞的鬼影,无意识地行凶,和行尸走肉没什么区别。

只有小部分人,能够完全掌握神秘物品。

这类人少的,在原著里都有人数统计。

虞宁在原著中没有这种能力,现在突然有了,那是因为他是主角,自带主角光环。

李柚这个连姓名都没有的人一般不太可能突然加戏,给她这么大的金手指。

“难道李柚已经死了”

纪明夏猜测道。

对于纪明夏和虞宁而言,不管李柚死没死,他们都要尽快找到人,把另一枚戒指拿回来。

根据度假村监控显示,李柚一行人当天开的是普通七人商务车进入原始森林内。

原始森林内植被茂密,别说汽车了,摩托车都没法穿梭。

这种车子前行一段时间,当道路消失后,就必须要停下来。

也就是说,李柚一行人,虽然是开车进去的,但无法深入,一旦进入真正的森林范围,就必须要下车步行。

“他们一行人中有男有女,没有相关专业的冒险者,普通人贸然进入原始森林,应该走不远。”

虞宁道。

“那要追上去找他们吗”

纪明夏道。

虞宁向纪明夏,对他点了点头。

虞宁是通过监控以及各方线索,合理推测出李柚的行踪,但这些证据却无法递到警方的面前。

毕竟他是借助铜镜拿到的监控,得到证据的途径不合法。

他们与李柚等人,非亲非故,完全没有任何交集,突然报警,怕是会被当作第一嫌疑人。

其次,警方无法感应李柚的位置,一旦开始找人,定然要大范围搜索,不仅耗费时间长,就算最终把人找到了,结果也与纪明夏和虞宁无关。

他们没有理由拿回戒指,戒指不知道会沦落到哪个人手上。

这玩意儿就和似的,对于纪明夏和虞宁而言,想要保命,就必须亲自取回戒指才行。

纪明夏怎么也没想到,得到一枚血红戒指而已,竟然还有这样麻烦的后续。

他一穿来虞宁就被鬼压床了,也就是说不论有没有纪明夏这个人物影响,虞宁和林思芸的鬼影对上,是属于命运的必然。

也不知道原著中的虞宁,到底是怎么解决这件麻烦事的,竟然毫无后顾之忧,这对戒指在原文中一点影子都找不到。

估计如果没有纪明夏影响,虞宁怕是当场把戒指给毁了,直接了断了后续

要么失去戒指,省了麻烦;要么得到戒指,为第二枚戒指奔波。

有失有得,也算是公平。

纪明夏在心中胡思乱想着,不过如今事已至此,想那些往事也无意义,纪明夏对虞宁道“那我也去。”

不等虞宁反驳,纪明夏就道“戒指是我们两一起收的,我肯定要去的虽然我不一定能帮上什么忙,但多一个人,多一分照应,咱们两互帮互助,万一实在是抗不过,就赶紧退回来报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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