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都能抢起来,别说女人了。
“眼熟?”
温楠木视线移到叶朵朵身上,少女是一身迷彩裙,腰身贴合,看上面的标志应该是南生存区的,这是温楠木第一次看人把迷彩服穿的如此好看。
少女扎了一个马尾,可能为了方便,把马尾编成了辫子,随着身动辫子而俏皮甩动,头发微微凌乱,呆毛翘起,配上带有婴儿肥的细嫩小脸,看起来就是一朵小娇花。
叶朵朵受到精神系丧尸影响不小,缓过神,脑子里的嗡鸣声逐渐减小,晃晃脑袋,想让自己摆脱不适感,偏了个眼神,看到多了两个人的站在远处。
叶朵朵如玻璃珠子印晴空般的清澈眸子和温楠木疑惑的眼神对上,温楠木对眼前人的熟悉感,油然而生。
“木木?李姐姐?”
叶朵朵带着不确定,一年多不见,虽然样子大差不差,但是还是有点眼生,而且现在也不是上去叙旧唠嗑的好时候。
“我认识她?”
温楠木转眼问李云绯,李云绯神秘一笑。
“你亲我一口,我就告诉你。”
李云绯厚脸皮点了点脸颊,一副玩世不恭渣女的样子。
“不知道也好。”
温楠木一点也不拖泥带水,意思明显拒绝。
“切,我也不稀罕了,毕竟热脸贴冷屁股那么久,姐我也是有脾气的。”
李云绯语中,满是不在意,还带一点生气,头一扭,短发垂耳摆动。
“我们是朋友。”
温楠木一直都知道她的脾气,这样说,就是放弃了,只是别扭,不直接说,罢了。
温楠木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是他知道他不想要什么。
这也是拒绝李云绯的原因,他心底是把她当做好朋友。
毕竟末世,一直陪在身边的人,不多。
而一直陪在身边的人,都是有着过命之交,情意非凡。
李云绯并不是正真喜欢自己,自己在她心里脆弱,生命垂危的时候,救了她,她那时在心里萌发的好感,不仅仅是对他,简单来说,如果救她的是别人,她也会产生这份好感。
好感有可能发展成男女之间的喜欢,但是李云绯没有,这是温楠木的看法,因为,喜欢一个人的眼里会藏星星,李云绯看向他时,没有。
他不喜欢她,她也不是真的喜欢他,等她明白放弃,就好了,他们依然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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