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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他不想动,保持侧躺打量这个房间,房间有些乱,有很多书,凉风吹起深色的窗帘,窗台上养着一盆仙人掌。

他的目光从那颗快要干瘪的仙人掌上移开,就发现了在门边冒头的一张满月脸。

离烟笑着:“总算醒了!”

她换下那套丽莎,眉心没有红痣,穿着宽大的家居服,手里似模似样地拿着一把长勺,笑起来圆胖可爱,没心没肺。

男人真觉得这小妹儿没心没肺到了极点,怎么就敢带一个满身是血来历不明的男人回家?明媚的阳光从离烟的背后争先恐后地涌进房间里,男人的心忽然一软:“谢谢。”

离烟笑着摆手:“饿了吗?我煮了粥,起来吃一点吧!”

说完后又笑了笑:“那个,先生请问你是佛教徒吗?”

男人被问的莫名其妙,淡淡摇了摇头。

佛教徒?不能吃肉不能跟小妹儿一起玩的和尚?算了吧,世界末日他也不要剃头!

男人坐起来脱掉了身上脏兮兮的衣服,略显单薄的身板上贴满了纱布,他低头看了看,无奈的笑了,这手艺,真是不敢赞同。

他起来梳洗,当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离烟把新的牙刷毛巾送进来,就看见男人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他摸了摸那光溜溜的脑门,再摸了摸圆滚滚的后脑勺,然后听他爆出一个字:“干!”

记忆中,有个女人说:“给我把他的头发剃干净!

太打眼了这么送出去!”

干!

将来要是被他知道是谁剃了他的毛,他一定要揍到爹妈都不认识!

离烟指了指他的后脑勺说:“你这里有疤,怎么弄的?当时一定很疼吧?”

她小时候贪玩,从树上掉下来摔破了腿也是很疼的,腿上留了疤不好看,所以后来爸妈都不让她爬树了。

男人的手指抚过那条疤痕,已经过去十多年了,这是当年还在码头上当工人时,为了给阿赞报仇,被老工人用啤酒瓶开的瓢。

“这里是哪里?”

“美国啊。”

离烟怪怪的看着男人。

“我睡了多久?”

“三天。”

离烟边说边打开电脑上的一个窗口。

这是三千港出事后的第三天,在离烟每天都要关注的国内新闻中,毛毛看到了关于三千港走私案的报道,警方在海里捞起了一具浮尸,尸体被三千巷盛家认领,镜头中有一秒葬礼的画面,有个美丽的女孩穿黑戴白,跪在墓地上哭肿了眼睛。

“我去给你盛饭!”

对于离烟来说,这只是一则非常普通的新闻。

男人梳洗后坐在桌旁,安静的吃着一碗有着明显焦糊味道的浓稠食物,一勺一勺,平静得让离烟都忍不住要自首:“恩,有点糊,这是我第一次做饭,没什么经验,你不爱吃可以不吃的,我们叫外卖怎么样?”

可男人说:“不用。”

☆、米饭

离烟觉得这个男人有了一些变化,他默默吃完一碗煮糊了的粥,对她说:”

冒毛,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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