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霁眼中浮现惊愕,然后紧紧地皱起了眉。
她明白那句“恶人先告状”
是什么意思了。
她一直知道她很喜欢和宋迩相处,喜欢听到她的声音,喜欢和她四目相对,喜欢和她在同一个空间里,随时都能触碰到。
宋迩对她来说是必须的需求。
所以在粥店,那个歌迷问她喜不喜欢宋迩,她没有任何迟疑地说,很喜欢。
但在昨晚,在宋迩靠近她的时候,裴霁突然想起了裴艺的那通电话,她对宋迩的喜欢有了更精确的定义。
裴霁留学时,她的室友和隔壁大学的一名数学博士是一对,她们曾在宿舍做十分亲密的事,被裴霁撞见。
裴霁知道,人类需要,所以她主动离开,把空间留给了她们。
事后,室友向她道歉,并且主动搬了出去,离开的时候,她歉然地说“希望没有吓到你。”
当时她想,有吓到。
但出于礼貌,她保持了沉默。
那是六年前的事,但昨晚,宋迩靠近的时候,她突然就想起了这件尘封已久的往事。
宋迩和她靠得很近,她亲吻她的无名指,轻轻地舔她,带着她的手,抚摸她的身体。
裴霁心乱如麻,想到室友说的话,竟然觉得遗憾,当时应该向她讨教关于身体交流方面更深层次的知识。
她迅速地明白,宋迩说的,靠近了就不会孤独是什么意思。
因为她对宋迩的喜欢,是心理层面和生理层面共同的喜欢,她们靠近、拥抱、亲吻,就可以缓解这种孤独,因为灵魂需要,因为灵魂被需要,因为身体厮磨,因为契合,因为裴霁喜欢宋迩。
“我从来没有这样喜欢一个人。”
裴艺的声音在她的脑海中炸开。
宋迩贴了上来,她要吻她。
裴霁躲开了,心里却不断地默念那句话。
“我从来没有这样喜欢一个人。”
“我从来没有这样喜欢一个人。”
“我从来没有这样喜欢一个人。”
她满脑子都是这句话,以致分不清这是裴艺对她说的,还是她自己的感受。
喜欢的感觉很美好,像是把灵魂放置在一片混沌里,然后流星划破天幕,天亮了起来,她仿佛感觉到阳光温暖的照射,感觉到花香,感觉到森林风,到了极光,到了星云,到了宇宙,进入天空,进入深海,进入冰川与山巅。
短短的瞬间,她像是见识了世界上所有的美好,感受到欣喜快乐忐忑茫然,最后变成亘古以来最坚定忠贞的。
她像是被猛烈地冲击,回不过神。
直到宋迩问她,“我冒犯你了吗”
裴霁才清醒过来,她想,宋迩没有冒犯她,但冒犯了她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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