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驼鹿”
,真正的麋鹿反而很少。
麋鹿角非常坚固,但驼鹿角却易燃易分解易化。
“驼鹿和麋鹿,就像巴甸人和虞夷人的区别,粗略差不多,但仔细分辨还是有区别的。”
子锋仔细端详驼鹿角,来回在鹿角和方征之间。
“你问我怎么知道的”
方征心中一动,着那清秀脸庞,脑袋有些热,脱口而出,“给你讲个故事”
方征事后想起,总觉得自己脑袋那时候大概被篝火烤糊了,才会如此冲动,有些事是不应该分享的,留在记忆深处,成为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秘密,然后和他一起埋葬。
可是,温暖的篝火,明亮的眼神,食物的香气,饱足的躯体,都会带给人一种“幸福”
的放松错觉,在那虚幻短暂的时刻,回忆起曾经有过的快乐,感染别人。
“有个皇帝叫乾隆咳咳,皇帝,就是那种大部落首领的意思。”
话出口方征就后悔了,然而着子锋期待的眼神只好硬着头皮讲下去。
在心里告诉自己就当是为了笼络大佬。
“他在御花园咳咳,就是他自己的花园里养了很多鹿,把脱落的鹿角打磨成工艺品。
咳咳,工艺品就是用鹿角做的漂亮饰品。
可是有一件工艺品某天竟然消失了,为此很多人受到惩罚,却什么也没有查出来。
后来有个聪明的臣子,叫纪晓岚,发掘真相告诉乾隆说御花园里能产鹿角的鹿共有两种一种是驼鹿,一种麋鹿。
驼鹿角很脆弱,受烤会融、天冷会分解,而麋鹿角不会,后者硬度要大得多。
那些工艺品是因为冬天太冷了,驼鹿角就分解成粉末了。
乾隆释放了无辜牵涉者,并且重赏了纪晓岚”
方征是在北京弄堂里,边吃糖葫芦,边听遛鸟老人讲的这个故事。
那时候父亲带着他游玩,刚吃完羊肉火锅,身上还暖呼呼的。
那时候的他,是多么快乐啊。
子锋边听这个故事,露出有所感的笑容。
方征心想远古之人就是好糊弄。
但如果方征真正听到子锋的心声,大约就不会如此轻松了。
子锋恰到好处的笑容下面,掩盖着诸如“这种听上去很著名的首领事迹,自己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方征思绪不受控制想到从前的快乐,把手里烤好的肉塞给子锋,“你吃吧,我有事先”
他压抑住心中翻涌的酸楚,三步并做两步就走开了。
一直走到村边树下。
所有喧嚣声都远离,公社那边依稀传来笑闹声,火光冲天明亮。
方征背对着不想,在草地上躺下,把手搭在眼睛上,让自己陷入黑暗。
不多时,方征只觉得逐渐热起来了,他模糊见前方燃起了个小型火堆,子锋坐在火堆边翻烤着一串肉。
方征心绪恶劣,哪怕是大佬也不想搭理,假装熟睡又闭上眼睛,只听着火堆燃烧的哔啵声和烤肉的滋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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