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格知道林誉之有多么的“难缠”
。
作为从小就被朋友取“格格”
此类外号的女孩子,林格很少会用这个词语来形容其他人。
林誉之是特例,两个人之中,倘若有所比较,林誉之才是那个有“公主病”
的家伙。
他严重挑食,强迫症和洁癖共存,他就不该出生在地球,外太空才是他的归宿;或者不要做人类,干脆直接去做乌木棺材里面一睡就是几百年的吸血鬼。
那碗番茄面最终没有做。
林誉之有公主病,林格也不是去照顾他的丫鬟。
她可是“格格”
。
次日清晨,林臣儒又打来电话,谨慎地问林格,有没有同林誉之说这件事。
林格说没有。
“没必要现在就讲吧,您也说了,觉得林誉之对他爸爸有点排斥,”
林格有些鼻塞,她猜或许是昨天飞机上温度太低,瓮声瓮气,哗哗啦啦地翻找着感冒药,“我也不想这么直白地讲。”
林臣儒连连说好。
又聊了几句龙娇的恢复情况和机票问题,林臣儒又低声,问林格,知不知道林誉之的舅舅为什么要培养他。
这真是一个不令人开心的话题。
一提到林誉之的舅舅——路毅重,林格便控制不住地想起和对方仅有的一面之缘。
拥有着昂贵菜品的高档餐厅中,燃着洁白的蜡烛,路毅重看着林格笨拙地使用着刀叉——她没有吃过法餐,完全不懂那些餐具的用法,一字排开的银质餐具闪耀着冷冷的光芒,纵使再阴冷,也抵不过路毅重那嘲讽的笑容。
路毅重笑着问林格:“誉之没有教过你这些吗?我以为他什么都会教你——不满意他只做你哥哥,所以才想通过勾引来实现你不劳而获的梦想吗?”
林格说:“您可以说些人能听的话吗?”
路毅重看她手中的餐具:“连怎么吃饭都不会?”
当初她怎么回答的?
喔。
当时的林格回答——
“我的确不知道怎么用这些东西,我只知道白蜡烛是给死人上坟用的。”
“您要是再这么咄咄逼人,今年我就撺掇着林誉之在正月里剪头。”
……
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一提到这个舅舅,林格喉咙中仍旧是辛辣的芥末味道,还有一股呛人的,她不喜欢的生肉气息。
她不喜欢吃没烤熟的牛肉,更不喜欢吃什么蜗牛什么鱼籽。
真讨厌。
林格一点儿也不想在这个时候提到他,也不能违背父亲意愿,只含糊地应了声:“知道这个干嘛。”
...
...
说好的穿越必备金手指空间呢怎么变成培养皿了培养皿能干啥培养细胞啊这是一个靠卖细胞卖萌发家致富的故事,这也是一个牛逼的老爹找宝贝女儿的故事s作者热恋中,所以有男主...
叶蓁与灵主交易,穿到三千世界,通过完成任务获取灵愿来兑换物品。不过,这些身份怎么都那么惨。被挖肾,被替身,被换亲算了,为了养活一家老小,再惨也得迎上去...
有着一头栗棕色头发,打着一个耳钉,身材伟岸,一双带着清晨露水的桃花眼,鼻梁俊挺,唇如玫瑰花瓣,棱角分明,看起来很潮很优越的魏逸豪,却烦恼不已学的专业从热门变冷门毕业后,工作更是难找吃饭房租都成了...
大道夷且长,窘路狭且促。修翼无卑栖,远趾不步局。舒吾陵霄羽,奋此千里足。超迈绝尘驱,倏忽谁能逐。乱世哀民乞活尸骨,转生为汉末颍川陈氏子弟的陈冲,看着九州满目疮痍,他决心改变这个世界。在和刘备一路走来的数十年里,他经历了失望背叛乃至决裂,但他仍然坚定不移地走完这条路。遍地哀鸿满地血,无非一念救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