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近南坐在椅子上,看着碗里跟狗屎一样的糊糊,陷入了沉思。
“你们就给我们吃这玩意?”
无生老母有些不可置信,他费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让这群高山族的人,相信他们两个是天神派下来的神使,结果这些人,就端出这玩意过来孝敬自己。
高山族的神巫,看着眼前大雷霆的神使,跪在地上瑟瑟抖。
“神使大人,这是我们高山族最好的美食了,这都是用小麦做出来的,一般都是祭祀上天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的。”
作为一个高山族的巫,他自然不相信眼前这两个人,是什么所谓的神使。
但是这两个汉人,一个一拳打死猛虎,一个一掌拍碎一块岩石,这种能力,别说神使了,他们说自己是神仙,巫都得咬着牙承认。
没办法,整个高山族才一万多族人,去掉老弱病残,也才四千精壮而已,这些人加在一起,也不够这两位杀的。
巫在求饶的时候,心里也有些恼怒,你们武功这么高,不去大明享受荣华富贵,不去辽国和满清作威作福,跑到我们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干嘛。
“那你们平时吃什么?”
陈近南看着跪在地上瑟瑟抖的巫,开口问道。
“回大人,我们吃这个。”
巫从怀里掏出一块泥饼,双手举着。
无生老母拿起泥饼,用手掰开一小块,仔细打量一番,随后放进了嘴里。
一股土腥味瞬间充斥着他的口腔,他强忍着不适,把这一小块泥饼吞了下去。
“你们平时就吃泥巴?”
“里面还放了木屑和小麦壳,然后配上草根汤一起喝,要不然吃下去,会拉不出屎来。”
“一般我们只有在收获麦子的时候,每家每户才会做一小碗这种吃食,用来祭祀上天,然后一家人分着吃掉。”
陈近南听到这话,顿了一下,他拿起碗,挖起一小勺糊糊。
热腾腾的糊糊,带着一丝小麦的香味,跪在地上的孩子,闻着这个味道,纷纷抬起头来,眼神直勾勾的看着那一勺糊糊,眼神透着热切。
陈近南招了招手,把一个小孩叫到跟前,小孩有些害怕,单薄的身子开始颤抖。
把他穿在身上的衣服,差点抖落下来。
严格意义上来说,小孩身上的那件衣服,只能算一块破布,衣服上的破洞,已经过了一大半。
这点破布穿不穿都一样,既不能保暖,也不能蔽体,透过衣服上的破洞,都能看见他胸口的肋骨,只是象征意义的,披挂在身上而已。
陈近南看着他,把勺子递了过去:“给你吃。”
意外重生,叶倾再次遭遇末世,只是这一次她回到了末世前夕。重生之后,叶倾茫然了,拥有四年的末世经历和经验,她能做什么一步步的走在所有人的前面,成为最终的大boss不,她只想一直活下去,活到丧尸灭绝的那...
我为美食狂叶秋叶本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厨师,却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得到了一辆美食基地车,从此踏上了以美食征服世界之旅。被誉为全球最大老饕的米其林美食杂志总编伊莎贝莉在杂志上公开向叶秋叶求爱,声称叶...
周欢穿越了。周欢只有一个小目标。好好活着,如果有可能,顺便成个神。如果运气再好一点的话,找个老婆,一起成个神。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一件事,为了安全,最好苟在史莱克ps单女主,张乐萱...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叶芷萌厉行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叶芷萌厉行渊...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
方舟穿越到一个男卑女尊的修仙界。这个世界,流氓是女的,色魔是女的,修仙是女的,连开天辟地的创世神都是女的。作为一个走到哪都被觊觎的靓仔,方舟压力很大。女孩们都想跟他一起玩,还想抓他回去玩。为了小命着想,方舟不得不化身钢铁猛男,抵抗到底。滚开你们这些臭女人,不要打扰我修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