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媚却一身红裙,以袖遮面,巧笑迎人,还是戏台上那个羞羞涩涩的花旦。
苗王手扶那把刀,王斩鬼刀。
那刀都快有胡不归高了,在他手上却是正合适的。
“疯子!
我们不想与你为难,可你也不要蹚这趟浑水!”
胡不归啧了啧嘴,摇着头,“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们三位,竟也成了玉箫杂毛的走狗?”
唐媚嫣然一笑,“何必的那么难听?现在船上人太少,滴血石又贬值。
销魂帐成了贫民窟,生死场也玩不动了,我们总得找点生计!”
胡不归并不想跟他们啰嗦,丁白云随时可能有危险。
可他知道,一旦开战,就很难快速结束,最好还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你们三位的名声,比玉箫杂毛差之不多,这样传出去,就不怕丢人?”
胡不归一斜眼,瞟了下他们背后销魂帐紧闭的大门。
萧更流又笑,“丢人总比丢命的好啊?况且,也剩不了几个人!
大不了——把他们都杀了!”
胡不归知道,不动手是不可能了,那手便按在剑柄上,“那就一起来吧!
我赶时间。”
苗王眼睛顿时一立,“告诉你,瞧我们,你会死的很惨!”
突地,苗王已出刀。
他一出手就是三记重刀!
他这次没有顾忌,比对白羽那次还快,还狠!
胡不归却边退边笑,“太慢!
太慢!”
他那肥胖的身躯,就如一枚柳絮,苗王卷起的刀风越巨,他便飘动的越快。
“老毛驴,你的飞刀那?也将就着扔两个,要不别人还以为你袖手旁观那?”
萧更流脸长,知道他意有所指,顿时被激怒,皮笑肉不笑的道:“好啊!
我压根儿也没想闲着!”
着,身形一旋,出手就是七柄飞刀。
而人也随在刀后扑了过去。
唐媚经常与她并肩作战,夫妻早已形成默契,瞅准空档,两袖中的银针已抖落一片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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