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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还说不是现场写我都看到你查资料(第1页)

在脑海过一遍后,刘天王满脸激动。

看着刘天王的样子,梅就若知道这歌他很满意。

没过多久,叶晨另一歌也已经写好。

他伸出拿出另一歌,递给刘明华。

“这歌是一粤语歌,您看看喜不喜欢!”

“十七岁!”

看着这个歌名,刘明华有些疑惑,他现在都快四十岁,唱十七岁好像有些不太好吧!

不多当他看到歌词的时候,才现他想错了。

这歌,不是讲十七岁时的青葱岁月。

而是在回忆!

之所以选择这歌,是因为叶晨现,刘天王的经历和前世那位出奇的相似。

索性就直接把《十七岁》抄了下来。

当然,里面一些人物,已经按照这个世界的背景改过。

刘天王继续往下看,却现这歌词里面讲的,不就是他出道的经历吗?

十七岁参加明星训练班,突然荣升主角,拍了人生第一场戏。

二十九岁时拿下人生第一尊音乐奖杯。

直到后来成就影帝,九州大地,传遍天王之名。

当然,最让他触动的,还是最后那几句歌词。

“如今我四十看从前,沙哑了声线。

回忆我冀望那掌声,从依然到今天。

那潮水,忘情水。

不再经典!

仍长埋你的心中,从未变。”

这几句歌词真是说道他心坎上,如今将要迈过四十大关。

但他对音乐的热爱,从没变过初心。

“这两歌,我很喜欢,尤其是这《十七岁》,这歌是叶导现场创作的?”

听到刘天王的话,叶晨摇摇头。

“我一直很喜欢您的歌,这是我根据您的经历写出来的,其实之前一直想找您合作,没想到您居然找我约歌,真让我有些受宠若惊!”

叶晨这么说也没错,原主确实很喜欢刘天王。

歌也确实很早就写出来,只是一直躺在系统而已。

这么说应该没问题吧!

听到叶晨的话,刘天王有些意外:“哦,还有这种事,那真是缘分!”

“当然!”

叶晨笑着应和道。

再次攀谈几句后,几人坐在一起愉快的聊着天。

从音乐谈到天南海北,一餐过后,宾主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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