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小说

第六章班底训练(第1页)

:“没吃饭么?一个个都给我打起精神来!”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你们这帮蠢货,怎么就不懂事呢……”

烈日之下,哈德逊看着这群挥汗如雨的少年,喋喋不休的训斥着。

自从完成骑士侍从选拔后,这一幕就成为了常态,大家早已经见怪不怪。

骑士为战争而生,上战场只是时间问题,作为侍从自然也得跟上。

不光是要杀敌,关键时刻还要充当肉盾。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哈德逊拿出了十二分的力气,将脑海之中的训练知识全部运用了出来。

经过三个月的折腾,眼前这十人也算是训练的有模有样,就连向来威严的雷德曼男爵都对哈德逊的成果表示了肯定,直言他有当将军的潜力。

可惜潜力始终只是潜力,遭受过社会毒打的哈德逊,可不认为自己有多牛逼。

甭管外界怎么评价,对手下的训练,始终都没有放松过。

如果留意四周的话,就会发现不远处雷德曼男爵正带着三个小儿子旁观,或者说是偷师。

没有办法,在这个闭塞的世界,知识实在是太难得了。

尤其是和军事相关的知识,想学都找不到地方,只能慢慢摸索总结。

长辈们零散的笔记,就是贵族最宝贵的传承。

大贵族能够始终占据优势,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对知识的垄断。

哈德逊觉得无所谓的训练之法,在雷德曼男爵看来却是价值连城。

不好意思开口向儿子讨要,那就索性在一旁偷学、记录。

这可苦了三个小家伙,本就是调皮的年纪,加上男爵夫人的溺爱,压根儿就不知道眼前的知识有多么宝贵,雷德曼男爵的心血注定是白费了。

尤其莱苏尔,此刻正怨毒的盯着哈德逊。

若非雷德曼男爵的注意力不在身上,恐怕免不了一顿竹笋炒肉。

犹豫了许久,莱苏尔终归还是忍不住开口说道:“父亲,我的骑士基础训练已经完成了,您看生命原液……”

不等说完,雷德曼男爵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来,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什么话也没有说。

越是如此,莱苏尔就越是忐忑。

为了这份生命原液,他可是付出了惨痛代价,要是拿不到生命原液,那可就真的是血亏。

迫不得已,只能寄希望于两个弟弟帮忙开口求情。

遗憾的是贵族子弟都早熟,哪怕是亲兄弟,也架不住大家现在是竞争对手。

家族资源有限,你拿得多、我就拿得少,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莱苏尔犯了大忌,若是能够被踢出局,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

没有落井下石,那都是看到兄弟情义的份儿上。

同莱苏尔对视一眼之后,两个小屁孩默契的挪开了目光。

这一幕,恰好落到了雷德曼男爵眼中。

只不过眼前这一切,并不足以令他动容。

贵族世界是残酷的,若是不争、不抢,根本就无法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立足。

骑士品质:谦卑、诚实、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灵魂。

贵族的生存法则却是:利益至上,虚伪、功利、自私、理性……都是必备技能。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穿进年代文里搞事业

穿进年代文里搞事业

她穿成了年代文里和她同名的恶毒女配,无心与女主抢男神,一心只想搞事业,当个无忧无虑的小富婆。谁知她在改变后,原来那位对她一脸不屑的男神,却对她如影随形,任她怎么甩都甩不掉。她一脸憋屈妹妹我可是要努...

快穿大佬又在反套路

快穿大佬又在反套路

当秦衍撕了系统,开启自主任务,就放飞了自我,不拘一格手撕白莲绿茶,脚踹渣男,嘴毒四方。蠢萌神兽主人,不好,敌军有系统。秦衍淡定如山不虚,我有你这个吃软饭的小北鼻。蠢萌神兽主人,他的金手指好腻害,我怕...

明末匪事

明末匪事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被迫成港黑少主的我只想拿诺贝尔奖

被迫成港黑少主的我只想拿诺贝尔奖

我叫望月,是一名父母不详的孤儿,今年刚刚升上国三。某日,我和同学结伴走在街上普通地逛着街,忽然一辆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车停在了我身边。车窗降下来,露出一张年轻又帅气的男人的脸。那双深邃到如黑洞般没有任...

御房有术

御房有术

失业的物业小职员天赐,偶遇神秘兮兮的老头子雇他去当一座公寓的物业经理,据说那里美女成群,待遇丰厚,干得好还能抽取福利,他乐颠颠的签了合同,可到了公寓彻底傻眼了...

总有非人类找上我

总有非人类找上我

古初晴是赶尸一族的后人,随着时代发展,赶尸一族落没,想靠专业混口饭吃都成了问题。好在,她找了一份和赶尸很相近的工作,在屠宰场送猪肉。某天,一鬼提着一袋子冥币来敲开她家门,请她送他回乡。古初睛看着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