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华骑在马上,他的右手抓着钢筋棍,小臂和大臂呈现出四十五度角,钢筋的后端被刘振华用大臂和身子夹住。
他的另一只手牵着缰绳,身体前倾,“驾!”
随着刘振华大喝一声,身下的马儿发出一声嘶鸣,刘振华深知要想马儿跑,得给马儿吃草的道理,这马儿吃的饲料都是从商城内兑换上好的精饲料,这几天的喂养已经让它原本有些干枯的皮毛油光发亮,身上也有了膘。
跑起来更是一个迅速。
刘振华夹紧钢筋,目视前方,面容坚毅,在前面一百米左右的地方矗立着一个麻袋。
麻袋旁边有三两个被捅烂了的稻草人。
马儿快速前冲,四蹄奔腾,俊秀无比,马上的刘振华冲锋姿态一往无前,很快,马儿和沙袋交错,溅起一片砂砾。
这是那钢筋捅破了麻袋,里面装着的沙子麦麸木屑废物。
刘振华的钢筋棍前挂着碎了的麻袋。
“吁。”
刘振华勒马,冲出去十米以后马儿停下,他将挂在钢筋上面的麻袋取了下来。
方才刘振华练习的是马上枪术最常见的一招,也是最基础的一招,单手正手持枪。
这种持枪法,长枪直指前方,大臂和手抓紧保证其稳定性,配合马儿快速的前冲带来的巨大惯性,能够瞬间将一个人捅碎,若是马上之人力道在大些,说不定能够直接挑飞捅穿好几人。
不过这种持枪方法缺点十分明显,那就是不太灵活,不适合骑兵之间的交战厮杀,这种姿势常常应用于大规模的骑兵冲击步兵的时候。
很容易就能够撕碎大量步兵的防线。
“日后咱的骑兵多了,就这么练习,”
刘振华脸上挂着汗珠,不过心里面想的却是是后他骑兵冲锋的场面。
怪不得说平原战争骑兵能够起到决定胜负的作用。
单单就方才的冲击力,换做是一百匹马如此方式冲锋,在平原战场上,能够轻易撕碎千人的方阵,若是面对一些非精锐的步兵,就算是万人的方阵也能够冲杀一番。
();() 一骑当千,不是说说而已。
刘振华思虑之间,旁边的杨立超已经将另外两个稻草人矗立起来。
供刘振华练习马术,刘振华调转马头,依旧是单臂夹枪的姿势。
“驾!”
刘振华拉动缰绳,大喊一声,马儿应声前冲,踢踏之声清脆。
马儿的速度很快,三十米的距离甚至还不用一次冲锋,便来到近前,刘振华手中长枪猛然变招。
他松开缰绳,由单臂夹枪变换成了双手持枪,刘振华一只手握着钢筋下端四分之一处,另一手抓着棍尾,随后他身体前倾,双手猛然朝着前面送去,手中钢筋顿时看起来像是长了一米一样。
直接将左侧稻草人捅穿挑飞,他棍身略微向右一震,身子稍稍左倾保持平衡,另一个稻草人的脑袋被拍散。
刘振华在马术学习上展现出了些许天赋。
他的姿势看起来并不像是电视剧影视剧里面的大开大合,一手长枪舞的跟直升机一样,反而比较小家子气,动作利索,但是幅度并不算大。
...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帝路争锋,星空中,帝路上,神体尽出,而这个时代,却有两位凡体力压诸多天骄。我要不顾一切,用尽一切手段成帝!感情只是前往路上的束缚。没有什么能够打败我,一切的折磨只是变强道路上的磨练。徐长青穿越遮天世界,来到了狠人还未成帝的年代。他在这个世界经历了太多,见到了无数的人性险恶,和各种因为感情而做出的愚蠢选择。而大道是无情的,修士就相当于大道的儿子,而儿子竟然妄想逆伐父亲,这是大逆不道。他为了成帝,为了长生,仙三斩道,他斩了所谓的感情,创造了太上无情体质。证道器骨刀。不舔任何人坚信无敌打败狠人大帝...
新元历2166年,我所在的十七区被评为联邦最差地区。居高不下的失业率。逐步飙升的失踪人口。天价悬赏犯层出不穷。人们说,执法者是这个星球上最危险的职业。而我,不幸成为了执法者。...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头戴风影斗笠的罗砂,看着下面的泛着幸福笑容的村民,轻轻的叹了口气,脸上带着感慨,给他们讲了一件事。我刚接手砂隐忍村的时候,村内还没发展起来,严重缺少战斗力,缺乏赚钱理念,最重要的是完全没有经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