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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发小青梅(第1页)

:舒兰说的不错,来叫李乘欢的人正是姜云妙和刘轩轩。

姜云妙已经上初三了,15岁的她看上去已经是一个身材婀娜的少女姿态,而刘轩轩虽然比李乘欢大上一岁多,但在去年因为顽皮摔断了腿,痛苦而开心地停了半年学,降了一级,今年依旧六年级。

刘轩轩说:“老大,那个比赛你准备得怎么样了?”

关于刘轩轩叫自己老大这件事,李乘欢其实已经比较适应了。

刘轩轩虽然年龄比他大一点,然而受制于遗传,发育种种因素,一直都不怎么长个子,从视觉上看,比李乘欢还要小一些似的。

而管李乘欢叫老大的习惯,自幼儿园开始,就改不了口了。

彼时大抵算作他出生以来最为兵荒马乱的时期,小小幼儿园,群雄割据,不到上百人的园里,竟然诞生了好多势力,什么奥特曼家族,玛卡巴卡联盟,种种种种。

大家在园里大喊着酷炫的招式飞奔,一招一式都充满了想象力。

刘轩轩自从认可李乘欢做老大以后,就再也没有输过招式了,别的小屁孩儿都用些幼稚的奥特之拳,奥特之踢,而他用的是九阳神功,乾坤大挪移,一听就高级多了。

虽然有些小子说自己的招式没有他的厉害,但只要把李乘欢叫来评评理,他三言两语就能证明,他传授给自己的招式更厉害一些。

“哼,奥特之踢一脚能踢死一只怪兽!

你的乾坤大挪移我知道,是打人的。”

“你懂什么?我老大说,乾坤大挪移可是能把所有攻击反弹的,你的奥特也拳也会被我反弹!”

为了证明,刘轩轩让对方踢了自己一顿,硬是没吭一声。

这震惊了对方,“乾坤大挪移果然厉害!”

刘轩轩感到满意,哼了一声,得意地说:“你不信还可以再揍我两拳!”

然后对方没有客气,又赏了他两巴掌奥特之拳。

看的一旁的李乘欢目瞪口呆,然后赶紧将这个天选笨蛋拉走。

在刘轩轩眼中,李乘欢永远都是那么聪明,只要问他任何问题,都能得到解答。

后来再大了一些,他上小学了,一年以后李乘欢也上小学了,在同一所小学,他天天跟李乘欢一起上下学。

随着年龄增长,对事物的理解逐渐加深,他越发地佩服李乘欢,因为他发现李乘欢不仅知道乾坤大挪移比奥特曼的激光更厉害,还能轻易做出来连二年级的他都做不出来的题目,背他都不会背的古诗。

刘轩轩喜欢跟李乘欢一起玩儿,当然,原因不止是以上的几个。

此时,李乘欢微微顿了顿,浅浅一笑,说:“比赛么……嗯,准备得差不多了。”

是一个他看来不怎么重要的书法比赛。

就在这时,姜云妙突然出声,认真地说:“加油哦,到时候我和刘轩轩都去给你加油!”

李乘欢看了姜云妙一眼,问:“对了,你的短跑比赛准备得怎么样了?”

姜云妙随意摇摇头:“马马虎虎吧。”

如今的姜云妙和幼时第一次见到她时相比,长相上倒是没有发生特别明显的变化,当时多么可爱,此时也多么可爱,但性格上却改变颇多。

不过这种变化发生的时间还要早一些,不是近些时期的事情。

当李乘欢上幼儿园的时候,姜云妙已经顺利取得了幼儿园文凭,升入了一年级。

彼时一年级的姜云妙,前几周还会偶尔回到幼儿园来胡闹。

对于刘轩轩等一众幼儿园小崽子来说,进入一年级的姜云妙犹如飞升,一年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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