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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第二十三章(第1页)

《科举之农门卷王》全本免费阅读

私塾开课的第一天就是考试,考完了试下午暂时没有安排上课,而是给了半天假期,当然,还有苏秀才布置的一大堆课业。

中午在老李家吃了饭,朱大成下午就跟李承福一起回了镇上逛街。

“承福,你逛了这老半天到底要买什么啊?”

朱大成不好意思说自己脚都走痛了。

上次写作业他随口说了一句手都写酸了,就被好兄弟说姿势不对,给他的手腕上坠了一块石头,让他练习腕力。

上上次他说想借一下好兄弟的考试卷,自己的找不着了,就被李承福以学习习惯好不好,监督他收拾了一整天自己的书房。

上上上次……

算了,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反正他现在说话前都下意识地要三思,就怕自己又把自己给坑了。

李承福摇摇头,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想买什么,或者说家里需要什么。

对于现在这个时代,市场上有什么他并不是很了解,而且他人小,之前家里人都不放心他到处乱跑。

现在不同了,他表现出来出同龄人几倍的智商,加上好兄弟长得高大,又是镇上的人,他每天要去镇上读书,也算是熟门熟路,所以现在他来镇上,只要是跟朱大成一起,家里人都很放心。

“咱们随便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奇玩意儿。”

李承福说着就想到上次那乞丐,他现辣椒不就是机缘巧合吗?

朱大成憨厚地应了声,行吧,只要是跟好兄弟一起,别说逛街了,就是吃屎他都不在怕的!

两人先去书铺买了些纸,李承福还买了支笔,他之前都习惯用炭笔,但因为儿童展规律,三岁的他还不能做非常精细化的动作,所以即使使用的是炭笔,他的字依旧跟鸡爪写出来的一样。

而苏秀才现他自制的炭笔时,更是叮嘱了好几次要少用,不能养成习惯,到时候用起毛笔可就更难适应了。

所以李承福决定买支毛笔,好好练习一下自己那拿不出手的字。

“掌柜的,老规矩一套。”

朱大成一进书铺,就熟门熟路地和掌柜打招呼。

掌柜的也是认识朱大成的,这镇上就那几个肉铺,朱家的最实诚,大家都爱去他家买肉,鲜少有人不认识朱大成的。

“这回这么快就写完了呐?难怪能考第二,瞧你这用功的劲儿,下次铁定考个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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