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完事儿后,什么也不用做,第二天这里的事情也不会传出去。
这些庄稼人,于男方而言,也掏不起钱再娶一房媳妇儿。
把事情传了出去,就只能是给自己徒增丑闻而已。
而女方,自然就更背不起那些闲言碎语了。
就在这时候,门被砰的一声踹开。
胡不归气得鼻孔冒烟,大步走了进去。
“你是谁?敢坏爷爷好事,信不信把你沉江喂鱼?!”
两人顿时大怒,直接出手。
胡不归只是一伸手,轻轻一拧,就掐断了其中一人的脖颈。
剩下一人见状,差点被吓尿了裤子,连忙转身撞破窗户逃了。
“呸!”
胡不归朝着那人,狠狠的吐了一口浓痰,这才上去解救那对新人。
若非林荣有交代,要留一个活口,两人一个也逃不了!
刘晖通知当地官差,取走尸体之后,一家老小对胡不归自然是少不了一阵千恩万谢。
等胡不归回来之时,现林荣正蹲在那具尸体旁,仔细观察着。
“林总旗,王成呢?”
他出声问。
“跟踪那个贼人去了。”
林荣头也不回的说。
他始终坚信一个道理。
地下世界的那些杂碎,多多少少的总会有些牵扯。
哪怕是两个互不认识的人,也能通过一些事情,联系在一起。
等王成找到这两人的老巢之后,将之一举铲除,再以此为线索,顺藤摸瓜。
一步步的探寻,说不定就把血衣老人给挖出来了。
要知道,那么大一艘货船沉没,尸体全部消失,肯定也不可能是血衣老人亲力亲为。
总要依靠某些地下势力才行。
即便没有挖出血衣老人,那也是顺带为民除害,不亏。
“你们有没有闻到,此人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味道?”
林荣问。
闻言,两人连忙凑近了尸体。
“汗臭味,脚臭味极浓!”
刘晖捂住了鼻子。
再仔细检查了其手脚……
“手上老茧很厚,特别是虎口这里,和用刀剑形成的老茧不同……,再加上脚上的老茧……”
刘晖综合判断之后,得出结论,“此人应该经常走山路,用斧子,八成是个伐木的力士。”
“再闻闻,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
人无法用相同的自己收获不同的未来,希望自己的未来有改变就必须先改变自己。赵浮生很清楚,自己想要改变的东西,太多了。书友群314665068...
头戴风影斗笠的罗砂,看着下面的泛着幸福笑容的村民,轻轻的叹了口气,脸上带着感慨,给他们讲了一件事。我刚接手砂隐忍村的时候,村内还没发展起来,严重缺少战斗力,缺乏赚钱理念,最重要的是完全没有经济来源。...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只要是我塑造的女主角,总有一天都会从小说中来到现实世界,这也是我小说总是没法继续写下去的原因。李书山...
养了自己十几年的父母,居然不是亲生的,而这一天,亲生父亲带着亿万家产来接自己...
文案自从绑定圣僧系统穿越后,魔教教主方天至过上了剃头念经做好事的日子。阿弥陀佛扎心了说明1综武侠,男主向,万人迷2男主性向言情,但也有男的仿佛对他有意思3哈哈哈哈水平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