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啪啪!
啪啪啪!
在众目瞪口呆中,曹昂那沙包大拳头如同流星雨一般齐齐落到贾诩身上。
当然,曹昂控制了自己力道缘故!
否则,以曹昂现在所拥李元霸力!
只需要一拳,就可以送贾诩去见张绣。
曹昂身前,此刻在接受着曹昂狂风暴雨般洗礼贾诩此时也好受。
身文士,身体本就孱弱。
再加上年事高,哪怕曹昂小心小心再小心。
此时落到贾诩身上力道,也贾诩所能承受!
过贾诩,胜在聪明!
就在曹昂动手打他那一刻,贾诩就知道,自己条小命,算保了。
否则以曹昂身份地位,想要杀了自己直接一刀剁了自己就行了。
于乎,在曹昂“心狠手辣”
中,贾诩努力坚持。
“别说,挨揍滋味儿,真疼!”
“过,曹子脩你个小畜-生,今天打了,明天夫让你百倍偿!”
“曹子脩,莫欺年穷!”
“哎呦喂,夫把骨头!”
“别、别打了,夫了!”
「叮,恭喜宿主完成暴揍贾诩,使贾诩对宿主心生畏惧任务,现获得贾诩对宿主百分百臣!
」
就在时,曹昂脑海里传了系统声音。
曹昂见状,当即打完收功。
至于贾诩,一身骨头,早招架。
此时见曹昂终于停手,顿时长长了一口气。
抬头看向曹昂。
知,前在贾诩中畜无害、臭未干小毛孩儿。
此时竟然给贾诩一种强烈恐惧感。
就仿佛自己生死,全在曹昂一念间。
而曹昂那双清澈透明大睛,此刻也仿佛鹰隼一般,直接把贾诩看透。
前变化,直接吓得贾诩一哆嗦。
双更由自主一软,就样当着所面,直勾勾向曹昂跪了下去。
寂静!
快穿之女配只想搞事情快穿三千小世界做任务,作为炮灰女配,她只想搞事情...
当你拥有一个成天想要你推倒她,并不介意逆推你的姐姐时,你是幸福还是恐慌 世间有一种可爱的男人可以长得比女人漂亮。 苏暮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相依为命的姐姐是强烈的弟控。 幼年被强迫穿上女装。...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卖红酒的小老板陈咬之穿越到了异能千奇百怪的星际世界。总有一本喜欢之乎者也的成语词典逼迫他装逼。陈咬之表示拒绝我只想当一个卖红酒的普通人。然而,新店开张。陈咬之先生您好,请问您要赤霞珠,梅洛还是西拉...
某天,宋书航意外加入了一个仙侠中二病资深患者的交流群,里面的群友们都以道友相称,群名片都是各种府主洞主真人天师。连群主走失的宠物犬都称为大妖犬离家出走。整天聊的是炼丹闯秘境炼功经验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