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我记得,我还年轻的时候,有一天曾在外打猎,发现了一只受伤的苍鹰,它伤得很严重,于是我把它带了回来,还让人治好了它,它伤好之后,我突然想把它训练为猎鹰,可是啊,那只苍鹰虽然吃我的食物,但怎么也不肯屈服。
我父亲告诉我,驯服鹰应该饿着它,吵着他,让它无法入睡,这样击溃它之后才能真正驯服。
可我觉得,已经喂养了它很久,突然转变方法,即使它屈服了,最后也会恨我,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把我的眼啄了去,于是索性在一天上午,大概就是这个时候——不过没有雨——我给它放掉了。”
伯爵放下了酒杯,叹了口气,“它只是扇了扇翅膀,直接就飞走了,我以为它至少会在我头顶盘旋两圈之后再走的。”
();() 戴佛斯觉得自己能听懂这个故事。
“大人,那只鹰心里一定感激您的照顾,”
要是你不试图让它屈服的话,“但对于鹰来说,让它在您头顶盘旋没有意义,它不是乌鸦也不是鹦鹉那样喜欢咋舌的鸟,他们喜欢在朋友真正遇上困难的时候行动。”
“哈哈哈!
我虽然在岛上,却也不缺老鼠和野兔吃。”
伯爵大笑道。
“但鹰能为人警示遥远的危险。”
戴佛斯说。
“不错,戴佛斯爵士。
鹰能够做到其他东西都做不到的事。
不过我要说的不是鹰的事了。
这十天里,发生了一些事。
你想要的北境盟友或许不像我一开始认为的那么脆弱。”
他说。
这是他今天说这些话的原因么?“愿闻其详。”
“美伊史塔克纠集她的手下,击破占据深林堡的海怪,俘虏了铁群岛大王巴隆葛雷乔伊的唯一女儿。”
他咽下一口啤酒,“在此之前,她已经宰掉了巴隆大王最后的一个儿子。
所以咯,巴隆大王若是像任何一个正常的父亲,应该会向狼女屈服啦!”
这是好事,但远不足以改变临冬城的被动局面。
“她似乎痛恨海盗——我觉得她自己就是最大的海盗——她把入侵的铁民全部宰杀了,人头插在北境通往大海的路上。
爱与美的王后,或许该改个称呼,叫‘砍头王后’才对。”
这是好消息,但力量微弱,不足以震慑这位伯爵。
他为什么要说这个消息?
“她有维护贸易秩序的决心,这不错。
我们这里是走私犯的天堂,但我们一样讨厌海盗,就像我们都讨厌史坦尼斯手下那个叫桑恩的人。
对于铁民,我们也素无好感,当然啦,也没什么恶感,他们从不踏足咬人湾。”
“戴佛斯爵士,你觉得她收获了这样一个重要俘虏,会如何做呢?”
“如果我所料不差,她至少可以换来铁群岛从北境退兵,临冬城的西侧危险会被解除。”
“我不关心大陆上的事情。
我只知道,若是白港的曼德勒大人不与她为敌,我们的生意就能继续做下去,现在既然临冬城从西边腾出手,曼德勒大人自然更不会轻举妄动,我猜,我们的贸易还会继续。”
“贸易?瓷器贸易?”
“哦,当然啦。”
“看看你前面的大碗,你见过比这个还美丽的东西么?告诉你,这个碗不一定能用同等重的黄金换来。
这是美伊史塔克给我的礼物,当然啦,我的封君桑德兰侯爵拿到的肯定更多,更不要说那个大胖子。”
戴佛斯突然觉得自己的手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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