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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红尘之味(第1页)

木云乔说不惊讶是骗人的,但是如果说过度惊讶也是骗人的。

只觉得这个毛丫头实在是让他很是无语,这样冒失的姑娘,即便是在崇尚随心的修仙门派都十分的少有。

褪下一边衣裳继续试着清理伤口,手巾还没碰到背,门又‘吱呀’一声打开,一颗头挤了进来:“那个,你放心,我其实什么都没看到,你可不能想不开,还有,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许云朵,你可以叫我云朵朵......”

云朵朵的不合时宜并没有持续太久,她很快瞄到木云乔眼中显而易见的腾腾杀气,立刻闭了嘴:“那个,你继续。”

非常识趣地缩回脑袋。

看来应该没事了。

看刚才那架势,就算是真的不想活了,木云乔也一定会抓她来当垫背。

没关系,她别的本事没有,就是跑得快。

再说了,好歹也是修仙门派的弟子,纵然凡间习气不减,也不至于保守到那个程度,他都和妖怪谈感情过了!

那边厢,两度走光的木云乔已经被气得眼前金星乱蹦。

他这次出门没有翻黄历一定错了对吧?对吧?对吧!

他发誓,如果那个丫头今天再敢踏进房间门一步,他就……

“那个……啊!”

门忽然开了,门外的人还没有来得及打完招呼,脸上就被一条手巾准确无误地砸了个正着。

来人非常淡定地把手巾从脸上取了下来,顺便还抹了一回脸:“这位公子,老人家我活了这么大把岁数,头一回遇见一见面就招待洗脸的……恩,可谓之独特新颖!”

“来者何人?”

木云乔不管是语气还是眼神,依旧是相当不善。

这老头看起来足足有一百岁,鹤发鸡皮,走一步还喘三下,偏偏说话顺溜地让人无语,怎么看怎么诡异。

假装看不到木云乔的不悦,那老头小心地将手巾认认真真挂在梳洗架上,连边边角角都抹平,才慢吞吞回答:“难道不是这位公子要请大夫?老身就是这小茶镇里最好的大夫——气扁鹊!”

……木云乔半响无语,盯着气扁鹊盯了半天,才默默转过身去:“有劳了。”

();()  不用宽衣,身后的伤口因为刚才的动作已经再度流血,新换的中衣上血迹斑斑一目了然。

如果那老头还不知道怎么回事要么是瞎子要么就是骗子了。

气扁鹊凑近一看,故意夸张地‘哎呀’了一声,等到看清伤口以后又‘哎呀’了一声,哎呀地木云乔火大。

气扁鹊哎呀不止,手上却并没有闲着,他端起木云乔手边的水碗一嗅,露出了个讳莫至深的笑来:“这可比世间上的药方都管用多了……这位公子,果然是个有钱人……”

有钱跟药有什么关系?

气扁鹊也不再罗嗦,手巾刚才被抹了脸,直接用衣袖沾湿混了药的清水慢慢擦拭伤口,不知道是灵药起了作用还是别的原因,木云乔只觉得气扁鹊湿漉漉的衣袖拂过之处似有凉风吹过,原本火辣辣的肿胀感觉立刻消失无踪。

不用亲手验证便已经知道那红肿已经消退了大半。

看来只要再休息两天就会恢复如初。

木云乔道了谢,转过屏风后换上干净的衣服,气扁鹊却并没有急着离开,反而冲着屏风后的木云乔露出个‘我理解’的猥琐笑意:“那刚才在门外的,是你小媳妇吧,啧啧,年轻人血气方刚的,老人家我可以理解可以理解——不过终归这手劲也该轻点,看把公子抓的……”

……这死老头误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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