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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教堂(第1页)

威尔斯太太想错了一点。

林恩·弗拉斯卡身上的袍子并不属于神职人员,那是一件修士袍,和修女一样,属于自愿奉献的信徒,或者说,高级信徒。

穿上这身衣服会让行动不那么方便,但有个好处——它能罩住全身,防止血液溅到里面的衬衫上。

不过林恩随机应变,在关键时刻想到了好主意,那就是用绳子。

这是威尔斯先生给予的启,林恩很感谢他。

现在,修士已经脱下了长袍,把它和那串头骨之中的第三个一起装进了手提箱。

收拾好了东西,自然要离开凶案现场,林恩可不想留在这里然后被治安官给堵个正着。

在镇里,治安官就是绝对的权威,他不仅管理治安,还有其他一切事务,只有城市里才会把治安局和政务厅的职责分开。

这样的人不仅有权力,手底下往往还有不少人和枪。

林恩走上梯子之前,还没忘记把威尔斯先生的外套脱下来,盖在了昏迷的赏金猎人身上,否则的话,第二天起来他一定会感冒。

等到处理好包含登记簿在内的一切线索,他提着手提箱,锁好旅馆门,然后离开了罗娜德镇。

郊外的树林边,林恩正在用一把短刀挖坑,他很小心,因为这刀的锋刃用炼金毒药淬过,如果划出伤口会很麻烦。

一个人头大小的土坑渐渐成型,他把那颗从地窖里带出来的头骨放进去,然后将自己的双手在胸前相握。

“抱歉,我又忘了你的名字。”

“但你曾经为家父做事,我理应替你复仇。”

“可惜,那些赏金猎人和侦探的查案能力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否则也用不着我来动手。”

“不管怎么说,凶手已经魂归炼狱,就这样吧,我还要去帝都完成最后的任务。”

“以复仇与黑夜女神之名。”

“愿你安眠。”

林恩把头骨埋起来的同时,时间到了清晨,远处传来隐约的打鸣声,罗娜德镇也快要苏醒。

等到公鸡对领地的宣示行动结束,修士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林边。

没人知道他曾经来过。

蒸汽列车驶入帝都,这座奇迹之城是帝国的大脑和心脏,经济和政治的绝对中心。

这里夜夜笙歌,只不过被蒸汽所笼罩,不身临其境,则难以感受到其繁华。

然而林恩进入市区以后依然没感受到,因为他来的是林荫区,这是个平民区。

之所以要来这里,不是为了杀人,这不是他的任务,他要先去教堂报到,毕竟现在的他是一名修士。

阴谋之夜以后,教廷在半年内退缩到了炎热的南方,帝都里的七個教堂被推倒了六个,剩下的唯一一个白蔷薇教堂,也是因为地处不重要的林荫区,而且很小很小,才得以幸免。

林恩没有买或者租一匹马,他在火车站找巡警打听完路线以后,选择乘坐公共马车。

这是他的习惯,如无必要,他更愿意混在人群里。

几经辗转,他提着皮箱站在了教堂前。

“您好,我是一等修士林恩·弗拉斯卡,这是我的调动书。”

林恩把一张戳着印章的纸交给门口的修女。

这位女士大概在六十到六十五岁之间,作为一名修女,她的年纪算是很大了,面容倒是很慈祥,谁看了都会想起自己的祖母。

她穿着一件纯黑色修士袍,鼻梁上架着一副老花镜,镜腿有点轻微的生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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