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裴大虎带着一个手下,则继续向南前行,均州城就在南方不远。
吴霄他们往东走了几里,驿道渐渐消失,地上只有些小径。
“胡三儿,前头看看,有无埋伏?”
四人之中,骑术最好的胡三儿被派出去哨探,前马距离后马约有两里路程,随时可以通过令旗保持沟通。
这是吴霄从夜不收那里学来的手段,禁卫军大都是军中精锐,其中就有一些原先是夜不收,所以做起哨探之类的活计,格外得心应手。
雄壮的战马在乡间小路上疾驰而过,马蹄在地上溅起阵阵烟尘。
片刻之后,胡三儿回来了。
吴霄在马背上焦急问道:
“如何?”
“吴爷,前面村儿里没人,老百姓像是逃难跑了,村口躺着几个,野狗正在啃食,不知死活。
周围没发现埋伏。”
吴霄听了,沉默片刻,让胡三儿归队,然后对身后三人道:
“走,过去看看,他妈的,大齐也有饿殍了。”
吴霄啐了口浓痰,吐在红尘滚滚的土路上,挥鞭疾驰而过,三骑紧随其后。
片刻之后,四骑便到了胡三儿所说的村子,远远望见一片颓倒的墙壁,被柴火熏得乌漆嘛黑,像是刚经历过战火,又像是被流贼抢了。
();() “胡三儿,宋万,你们在村子东西两边皆被,老马,跟我去过去看看。”
老马骑着匹并不年迈的战马,紧随在吴霄身后,手中握了把已经填充好弹药的燧发短铳。
他们在村口见到了一群红着眼睛的野狗,野狗围着两三个“死人”
,发疯似得狂吠,一边叫,一边朝几个死人撕咬起来。
听见身后有人过来,野狗不仅不后退,反而头朝来人,龇牙咧嘴,红着眼睛发出低沉的咆哮。
“它们是怕我去抢它们的人肉吃,”
吴霄久在陕西,见过太多野狗吞噬饥民的画面,面对如此残忍恐怖的画面,还能保持镇定,若无其事对身后两个手下解释说。
宋万一脸不屑道:“吴爷,你说这几条狗想吃咱们不?”
“怎么不想,吃了人肉,它们便会发狂,看见活人,会忍不住流口水,狗吃人,也狼吃人差不多,都是先从五脏六腑开始啃起,很多人被啃了半个时辰,还在喘气····”
宋万胡三儿知道他们老大早年经历,也不敢再多问。
“吴爷,要不咱们先走吧,待会儿周围野狗都围上来,可就不好了。”
吴霄呵呵一笑,不去理会宋万,指着狗群之中一坨血肉。
“你们看那边,靠近墙根那边,还有个活人,去,把他救下来。
他或许知道天心城的事情。”
宋万顺着吴霄手指望去,果然看见断壁残垣间,躺着个灰头土脸的男子,那人低垂着头,眼睛盯着地面看,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没有被野狗们发现。
胡三儿喃喃自语道:“看他身上那衣裳,不就是工部去年给天心城征夫们发的行头吗?”
不等宋万去看,胡三儿已经跃马上前,抡起马刀对着还在啃食尸体的野狗,劈砍下去。
坐在墙根下那名征夫,明显是受伤在身,原本低垂着脑袋,只等一死,忽然听见周围一阵凄厉的惨叫声,抬头看时,三个马兵正朝自己这边杀来,但凡被他们手中马刀碰着挨着,野狗无不毙命。
征夫黯淡的目光,重新汇聚起来,充满生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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