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青锋可维护公理与道义,足下坦途是前方自由和长生。
也许原本靠着父母宠爱、夫君上进,她也可以吃吃喝喝玩玩乐乐无忧无虑地过上一辈子,但两种生活终归是不同的,至于哪里不同她也说不上来,大概是如今的人生会更有意义一些?哪怕只是站在这里,帮忙重盖民房,她都觉得很有意义、干劲十足。
其他几名修士也听出了端倪,奇道:“原来魔尊您就是李师姐口中那个帮她入仙门的契机?”
“不敢当,任何修士那个时候出现在雾隐镇,都会成为李小姐的契机,”
薛宴惊摇摇头,“何况只是契机而已,得入道途全靠道友自己。”
圆脸姑娘抿了
抿唇,觉得魔尊与自己想象中完全不同,未见那种近乎狂妄的高傲和传说中的不可一世,反而整个人都显得很平和。
她不知是否该觉得失望,因为按她的想法,平和常常意味着中庸,而有本事的人物总是该有些锋芒的,当然也绝不会去给人盖房子。
他们应当一挥手,就有万人追随景仰,他们想做的事,只需一抬指,便也总会有人替他们完成。
可薛宴惊又实在和中庸并不沾边,单看适才的出手,便知其绝不普通,小姑娘一时无所适从,脑袋乱成一团浆糊。
薛宴惊自然不知其所思所想,她在四明峰给自己改造过小院,多多少少有些经验,此时手下房屋逐渐成型,在一名主动站出来的泥瓦匠指挥下,还准确地预留出了安装窗、门的缺口,正要给屋顶铺上瓦片。
民房主人感动得眼泪汪汪:“我们一家定然会给您的雕像进供。”
被她救下的蜂房住户们也纷纷应和:“是,救命之恩,我们也一定记得。”
薛宴惊不解:“我本人就在这儿,为何舍近求远给我的雕像进供?”
“这……都是街边铺子里卖的果子、豆沙团子等物,怕您本人不喜欢吃。”
“我喜欢的呀,”
薛宴惊委屈,“再怎么也比雕像喜欢吧。”
“想不到魔尊的口味这么亲民。”
薛宴惊听到人群里有谁嘟囔了一句,似乎魔尊不吃龙肝凤胆反而喜欢豆沙团子的事实让大家有些幻灭,搞得她也有些哭笑不得。
如此大案,不多时官府中人便已赶到,连当地郡守都亲自至此,待见到那白骨坑,又惊又怒,当场下了令,要将已经搬迁至京城的王大善人捉拿归案。
见官府接手,薛宴惊便离开了青阳城,其后种种,她都是从旁人口中听闻。
这桩白骨毒蜂案足够离奇,足够耸人听闻,很快就借由百姓们口耳相传,传遍了天下九州,连当朝天子都有关注,那王大善人自然逃不过,被捕后当庭招供。
他与毒蜂共事多年,对它-->>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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