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
我就不该指望你能考虑周全!”
严树对同样艺术系毕业的林珑无语了,哪有邀请人完全不考虑客人住宿问题的就让人买票出发?
“嘿嘿,咱俩啥关系?青梅竹马的啦,不当你是外人才没那样事无巨细的去安排嘛!”
林珑大大咧咧的一笑,然后转身开始奔赴下一个战场,去游说俞晨之的爹,同意她们把他那宝贝儿富二代儿子借走个天。
借走的原因?想诓他捐出爸爸给的零花钱啊!
实话中有这么一句,可惜不能直说。
俞叔叔是个白手起家的精明商人,对儿子很好,对继女也不错,可据说没什么做慈善的喜好,想要从他口袋掏钱那绝对是不容易的,不过,她们想带俞晨之去山里,还有个别的原因,这才是真正的突破口。
这一次,由知己知彼的袁媛担当主辩手,拉着林珑拜访了俞父,同样也是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的说了自己的目的:“俞叔叔,我这同学在山区支教,我们想带晨之过去看看,住两天。”
“为什么突然有这想法?”
儒商俞总含笑问着自己的继女,他挺喜欢袁媛,觉得她既聪明伶俐也吃得苦,虽然跟自己没任何血缘关系,却能在短暂相处的几年间学到了做生意的一些手段,还能自己去创业打拼。
有时候,俞总甚至会偷偷的想,如果,自己二婚的那老婆没早早的因为意外事故去世,如果袁媛能在更小的时候来到俞家,如果她愿意换一个姓氏,真想让她继承自己衣钵算了,有时候真不想看那碍眼的死小子俞晨之——可惜他却是自己的独生子!
“听说晨之他贱价卖了叔叔送的跑车,又换了一辆越野,有时候觉得他越来越奢侈浪费,我想带他去看看山里的小孩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生活并学习的,”
袁媛面上的笑容淡了淡,含蓄却又带着一些暗示的说,“与其和艺术系的某些人半夜三更的蹦迪喝酒,不如到青山绿水中走走。”
“那车,是他硬要的。
我也不希望晨之成了典型的纨绔子弟,可……”
可一个父亲,怎么能拒绝自幼丧母的独生子的一个个无伤大雅的请求?俞总听着袁媛的暗示,心里咯噔一响,自己儿子不喜欢跟亲爹交流感情却很喜欢这个继姐,她是察觉到晨之交了不好的朋友?他微微皱了眉,又轻轻舒展开来,“你们这提议挺不错,先去忆苦思甜,再看山花烂漫吗?”
“是的,”
曾经多次出入俞家,和这俞总见过几次的林珑笑眯眯的插话道,“或许,去山里感受‘风清清天蓝蓝,夜无眠星月远’的美景,视野会变得宽广,心胸也会更加敞亮。”
林珑说的是《我要去延安》里的歌词,正好对上了俞总的后半句话,两者同一出处,其实重要的并不是去某个确定的城市,关键在于那里得是个充满激情与梦想的,适合年轻人的干净好地方。
袁媛再接再厉轻声说道:“晨之是个好孩子,只是刚刚进大学没经历太多事情,对自己未来的人生路还有点迷茫,或许出去走走,能有点不一样的感受。”
其实,她想要带俞晨之去山里跟
“行,你们带晨之去吧,我帮他请假,路上注意安全。”
俞总大手一挥就这么拍板了。
他知道自己儿子因为性格原因没办法念商科来接替,这么多年看着他万年吊车尾的念书一直熬进大学,完全不指望晨之能成为个什么国之栋梁,可最起码,他不能是个只知道炫耀、挥霍的败家子富二代!
主神,挂了!主神殿,失去了主人。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主神已亡,群雄争锋,昔日的轮回者开始竞争着,争夺着至高无上的主神权柄!刘秀,崛起于微末,征战于诸天,证道于万界!...
一个生了铜锈的螺钿花鸟镜一个啼笑皆非的坑货系统一个不为人知的口头婚约回到九十年代的叶小池,很忙很忙忙着给小舅划拉媳妇忙着往家里搂钱忙着筹谋自己的未来等等,这位阿姨您说什么我是您儿子未婚妻哦,不不...
本书将在5月8号入v,届时万字更新掉落,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笔芯在各个世界当爸爸,爸爸还是你爸爸,儿子女儿该宠还是该教训,由本爸爸说了算1现代白眼狼继子2年代窝里横儿子3被调换人生的女儿待续...
是非谁来判定,功过谁予置评?此生不想规矩,只求随心所欲。天机握在手中,看我飞扬跋扈。我是左小多,我不走寻常路。...
神医魏若穿越书中女配,被人丢在乡下十年不闻不问,直到十三岁才被接回来。众人看她整日就只知道种花种草种粮食,便觉农妇无疑了。身为真假千金中的女配真千金,魏若既不想跟男主谈恋爱,也不想跟女主争宠,她一门心思地搞钱,搞钱,搞钱!当假千金还在担心魏若这个真千金的归来会影响到她的地位的时候,魏若已经默默攒下一个小金库了。当假...
纪荷是江家保姆的女儿,溜须拍马的本事一流给江家大少爷背包写作业,大少爷飙车的时候她望风,大少爷进警局她敢装家长捞人离开江家去留学的那天,纪荷直起了自己的背挥挥手把江大少爷和其他的一切都丢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