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细看了一下她的脸,在灯光下特别显白,一双眼睛特别大,从来没见过,听意思好像也是个演员,我朝她笑了一下,“哪里哪里,我转行不久,还是后辈后辈。”
她抬起下巴朝我笑了一下,没再说话。
米易把我拉到他身边坐下,忙着要酒,也没顾上给我介绍一下什么的。
但是,兴许确实是因为蔡寻芳这个名字现在真的有点儿名气了,他们一个个几乎都是主动找我搭话来了,一会儿问最近拍什么戏啊,有没有什么好本子啊,一会儿问接广告没有啊……
总之,到谈话最后,都是明里暗里奔着自荐去了。
我就笑啊笑,点头说:“帮你留意,以后肯定有机会啊有机会。”
桌上还有一个姑娘长相不算特别出众,半天没说话。
金发碧眼的服务生端着托盘来上酒水的时候,她端起一杯樱桃酒递给了我,一开口就说:“寻芳姐,我挺喜欢你唱的歌的,最近还有唱歌的打算吗?”
我接过酒,道了一声谢。
掐指一算,我唱过的歌就那么一首,还是和顾筱云合唱的,我赶紧摇了摇头,“不打算唱了,真不是那块料。”
那姑娘笑着,露出洁白的门牙,“寻芳姐,太谦虚了,谢平之的名号谁会不买账,你要想唱歌,他准给你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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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这句话,我的心里结结实实地猛然一落,脸上的笑容堪堪凝固了一瞬,终于还是被我奋力挂住了。
她这句话其实说得很有艺术,不痛不痒,明里还是恭维我的意思,暗里却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图,善良一点来说,她只是有点八卦,不善良一点来说,所有人都知道谢平之给顾筱云写了好几首歌,而我只有一首,也还是和顾筱云合唱的。
她这句话一说,听在有心人耳里,就是啪啪打我脸。
果然,她此话一出,原本有些喧闹,谈笑热络的一桌蓦地静了下来。
我正要开口说话,坐在我身旁的米易忽然伸手把我捏着的樱桃酒端走了,“你酒量就只有那么一丁点儿,还是别喝了。”
他一面说,一面比划着小手指第一个骨节以上的一点点。
逗得大家或真情或假意的哈哈笑,算是转移了视线。
我暗暗地吁了一口气。
背景音乐忽然换了节奏,拉长的号角声响起,场中央立着一个棕色头发,蓝眼睛的男人,扯出一大方红布,学着西班牙斗牛士的模样舞了一轮,继而对着话筒大声叫喊道:“let’sdance!”
场边好些跃跃欲试的观众都跳进了舞池,音乐蓦地转换为了激荡的莎莎舞曲。
米易端起那一小杯樱桃酒一饮而尽,拉着我就往场中走,“芳芳,高兴点儿,我们去跳舞!”
我被米易拽着走,好想问一句,说好的帅得一塌糊涂的舞伴呢?到哪里去了?
莎莎舞的舞步对我来说很复杂,并且要求跳舞的两个人动作十分亲昵。
我学着旁人的样子,踏着拍子,旋转,拉手,绕圈,与舞伴深情对视,本该调︱情似的对看,可是一对上米易陶醉在音乐里的脸我就想笑,完全进不了状态,并且我穿着的是一双绑鞋带的运动鞋,跳着跳着,那感觉就跟跳健美操似的,透露着浓浓的违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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