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微微扬眉“敢问前辈,可是解读完了我的废稿”
王怜花目瞪口呆,他反手指着自己“你这是在嫌弃我”
林蒙反问“还是说,前辈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王怜花深吸一口气“你不必用激将法。
三天,再给我三天。
不,两天。”
林蒙利落地起身,一拱手道“那晚辈就在此静候前辈的佳音了。”
王怜花一甩袖子,气呼呼又雄赳赳地走了。
戏够了的熊猫儿哈哈长笑“王怜花你也有今天”
朱七七则亲热地拉住林蒙的手“他现在还改好了呢,之前可卑鄙无耻了,我都好几次恨不能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没没,那都是从前的旧事了,我差不多都给忘光了,不过让我,他好像很中意诗音你哎。
对吧,沈浪”
沈浪朝林蒙微微一颔首。
林蒙没有再像之前那样盛气凌人,她缓和了语气,由衷道“我亦很佩服他在多门学科上的不凡造诣。”
朱七七“嗯嗯”
两声“他还是很厉害的,我想你们俩能相处融洽的。”
熊猫儿笑过之后,也跟着帮腔了几句。
再怎么说他们几人和王怜花,都相识十多年了,虽说王怜花之前作恶多端,但他人确实挺有魅力,有时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而且他也已经改过自新了,不是吗。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王怜花就是他们家的坏孩子,可孩子再皮再熊,那也是自家的啊。
林蒙自然是明白的。
所幸被王怜花牵连进的普通人,到最后都安然无恙。
就是被王怜花在中途替换的“李茂”
,也好好地返回了商船上。
王怜花是在商船中途在琉球停靠时上的船,林蒙后来回想时,意识到这个李茂,和原版的李茂并不相同王怜花他每次易容时,无论易容成男女老少,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嘴角上的一粒痣,怎么样都会在。
再有王怜花版的李茂,尽管外貌以假乱真,但他身上的气味,却太干净了,而原版的李茂整日混迹在后厨,身上的烟火气是十分浓厚的。
最最后,林蒙她在最初调查那支商队时,连人家的后勤工都有粗略调查下,过最基本的资料,那个李茂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哪有什么弟妹。
总而言之,在林蒙推测幕后之人到底在哪儿时,这几个细枝末节就冒了出来,成功地让她将整件事串联起来。
吕宋本就不大,林蒙现在所在地,靠近马尼拉湾,人口还算不少,只是远不能和国内相比。
要知道现如今欧洲人口最多的国家,法国,总人口才不过一千五百万,最大的城市巴黎,人口大约在十五万左右。
至于伦敦,可能有个五万人吧。
再说吕宋当地,在一百多年前,朝廷有委任华侨领袖为吕宋总督。
这位总督在位二十多年间,不惜余力地弘扬中华文化,传播闽南渔工商先进技术,大兴造船、制陶、纺织、种茶诸业,可以说他为吕宋国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再加上吕宋如今是海商们的中转站,陆续有诸多人移民来,所以在当地还是能感受到熟悉的氛围,但能够领略到在国内不能领略到的风景,以及风情。
林蒙在哪儿都能随遇而安,所以来此的第二天,她就重新开始熟悉本地民俗,寻找能够安顿的个人居所。
为此,林蒙还为自己找了个当地导游阿提。
命运是一张大网,你我皆在其中,看破命运之人为其指引方向,而他则不在命运之中,轻拔命运之弦,为未来点燃一束火光,揭开一切虚假。路明语明非,命运让你做出那些所谓的选择,明明都会走向那悲惨的结局可你却不得不接受,那么为何不赌一次。至少这次你还有我这个哥哥,不是吗?只有让路明非自己成长才算龙族,不然这样的龙族同人就无了意义。新人第一次写小说,自我认为动作描写不过关,但请相信我对人物语言的把控。男主以及他朋友的体系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有时会在章节末解释一部分。...
5月,春风和煦,万物复苏,暖阳点亮了整座大苹果城。...
袁隆平团队的农业专科女博士,一朝穿越,成了软弱可欺的小村姑,还有个小包子瞪着水汪汪的眼睛喊娘亲,没粮没钱,吃了上顿没下顿不说,前有极品亲戚欺压,后有伪善闺蜜陷害,温婉表示不怕不怕,撸起袖管儿,赚钱养...
丹,无所不能也。混沌初开,天地应混沌之气而生,造就万千宇宙万物应混沌之灵而长,成就万千生灵。取天地灵物之精华,去其糟粕,凝结成丹,服之,可治百症善资质升修为破桎梏,皆为应药理而生药性,此为小丹之道。然小丹乃小道,不可为也。混沌丹道,乃通天大道,天…...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林寒本是末世的女将军,和敌人同归于尽后不幸穿越到古代。然而,没等她适应新身份,就被告知她被许配给一青面獠牙的将军。林寒身无分文,口袋比脸还干净,一听说大将军无父无母无兄弟,有房有车有存款,囊中羞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