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倒不怕死,但是不想留下遗憾,现在不是去找孟渊的好时机,身上还有合约呢。
但是可以先做一些事,比如立个遗嘱什么的。
以前穷,仨瓜俩枣的和遗嘱扯上关系,听的都搞笑,但南鸳现在还真有了点资产。
被困在森林里时,南鸳就在想这些事。
她准备把积蓄分成两半。
大概三分之一的捐掉,算是给那个女人积福。
到底母女一场,如果真的有来世,让她生在富贵人家,有个美满的人生。
剩下三分之二留给孟渊,有钱在,人生总会好走许多。
想到孟渊,南鸳心里就有些难过。
周秋看她忽然闷不吭声的呆,心里没来由酸酸的:“孟渊是谁?”
听着是个男人名儿,她小心翼翼:“前任啊?”
南鸳摇头:“我最好的朋友,特别特别好的一个人是我不好,走散了。”
她有些后悔当初没有逼孟渊一把。
如今提起他也只能说一句“朋友”
,这个词太轻了,让她和他的过去,好像都没什么分量。
那样骄傲的人,整天跟在她身后忙这忙那。
辅导她功课,下厨做她爱吃的饭菜,为她打架,为她和人拼酒,去烧烤摊儿接她
那意思,还不够明显吗?
有天晚上下雨,南鸳顶着他的外套回家。
他不肯一块儿顶衣服,说不挡风,结果自己淋的跟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楼道昏暗,他拎着外套冲她扬扬下颌,意思是让她上楼。
南鸳站台阶上刚和他视线齐平,也是憋久了,问的挺凶:“你到底什么意思?”
本来不该问的。
女孩子么,矜持一些,被问,被追逐,被捧着,大多数都是这样。
但是追也追了,捧也捧了,就是没个话。
好像她吊着人家似的。
连烧烤摊的老板都说,他这儿雇了一个人还附赠一个,赚大了。
附赠的不止劳力,还有家教。
烧烤摊上不缺醉汉。
有些人喝醉了总喜欢胡咧咧,上手摸两把的也有,尤其南鸳过分漂亮。
老板很护着南鸳,说是亲戚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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