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铃抬手拿起那张手套,只觉触手冰凉柔软,但是拿起来却颇有点沉重,应该是因为这双手套是蚕丝混合玄铁丝制成,她在手中把玩了片刻,然后将手套进手套里面试了试,只感觉丝丝入扣,似乎是方别比着自己手型制作的。
这些天似乎方别真的天天晚上都在那个锻炉中劳作,只是薛铃却再也没有进去过一次,毕竟在里面方别真的只穿了一个大裤衩,怎么都感觉各种不方便的样子。
所以说他是比着自己的手做的吗
薛铃翻转了一下手掌,感觉活动非常顺畅,除了稍微有些沉重之外,完全没有戴着铁手套那种束手束脚的凝滞味道。
薛铃随即抽出了床头一把小匕首,这把小匕首是普通的镔铁匕首,还算锋利,但只算是凡兵。
少女咬牙,用匕首在自己的手背上轻轻一划。
她只感觉似乎金丝手套环环相扣,轻松就将匕首所赋予的力量分散到整个手背,所以没有任何感觉。
薛铃随即加大了力度,但是依然没有在手套上形成一点划痕。
她惊喜起来,不再用匕首的锋刃,而是直接用尖端朝着手心扎去,同样,在稍微用力的情况下,匕首根本就没有办法刺穿金丝手套一丝一毫。
方别的锻造能力,真的远远超出了薛铃自己的想象。
少女这下真的彻底相信了这个金丝手套的质量,对于普通凡兵而言,这双金丝手套真的就是固若金汤,她不再怀疑,伸手握住匕首的锋刃,用上内力,左手握住刀柄,两相运力的时候,直到握住兵刃将其彻底扭曲,自己的手上也没有一丝的划痕。
“真了不起。”
薛铃感慨道。
她了还有一只留在桌上的金丝手套,这一套根据龙王之殿的售价,是能够卖到三千两银子的神兵利器,就这样方别真的就给了自己防身。
他的心就是这么大吗
或者说是他将自己作自己人的缘故
少女这样想着,门外也静静传来了敲门声。
“谁”
薛铃问道。
方别的声音从那边静静传来“我。”
薛铃咬了咬嘴唇,拿着手套一路小跑给方别开了门,门后的少年面容俊秀清冷,了薛铃左手的金丝手套,点了点头“测试过了”
薛铃嗯了一声。
方别摇头道“不是指测试普通兵刃,这金丝手套用的是金蚕丝和玄铁合金制成的丝线缝制,普通兵刃断然斩不开它,你需要测试的至少也是你手上劳力士那个级别的兵刃。”
薛铃着方别“这样不好吧。”
劳力士是宁怀远的贴身兵刃,并且极少亮相于世人之前,毕竟作为杀手锏和底牌,一旦被别人到,多半就是杀人灭口。
或者自己被别人杀死。
所以薛铃才能够放心地自己使用防身,劳力士的好处就在于防不胜防,并且锋利异常,非常擅长偷袭,尤其是这道软剑兵器的软硬程度完全由内力操纵,可谓是上限极高,
就算现在薛铃还没有将这个劳力士用到出神入化的地步,但是基本上这是能够用一辈子的兵器,除非说有一天薛铃的境界高到无剑,飞花取叶皆可伤人的地步。
方别摇了摇头,伸手“给我。”
林默儿带着小萌龟与小黑蛇重生了,前世的她为了引起父亲的注意,叛逆顽劣,还误把白莲花当亲人,殊不知,她一直都是某个老干部甘愿捧在手心的宝,再次睁眼,有些人的命运是不是该改写了同样重生的某个老干...
陈玲玲穿进一本年代文。书里,她爸是男主,她妈是早死的原配。她妈因公牺牲,单位照顾他们父女,分了两室一厅的房子,还给她爸调了岗,让父女俩在物资匮乏的七十年代过得非常不错。然后,女主这个她爸的白月光...
曾经,你们毁了我的人生。现在,我回来了洗干净脖子,等我喂,那个谁,我不需要帮手,麻烦你离我远点儿行吗...
文案汐汐做了一场梦,梦见她是小说里女主的堂妹,她的爸爸是个喜怒无常,不时会发疯的反派。小说里,汐汐小时候不小心被妈妈弄丢了。回去之后,因为憎恨妈妈偏心,所以欺负性格懦弱,看起来不聪明的弟弟。因为讨厌...
未来之萌娃难养最新章节列小说未来之萌娃难养孤孤著未来之萌娃难养全文阅读关于未来之萌娃难养某仙某天强上了某人,心虚之下默默逃走。无意种出小包子一枚,但是某仙心虚的看着面前的某人,举着包子...
一个转生成史莱姆的宅男,在异界旅行,进化,最终成为最强史莱姆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