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的姜雪宁至此一病不起,没几天就流产了,死在了这个寒冷的冬天。
原主就是这样下线的。
徐至终身不娶,一生献给了军队,帮扶姜雪宁的弟弟妹妹长大成人,是个重情重义的人。
姜雪宁想了一下徐至这个人。
虽然是个配角,但是人品过硬,长相过关。
除了不善于表达,其他都挺好的。
三年每个月都寄钱给她,而且是一笔不少的钱。
到她说商量婚事之前,从未碰过她一指头,从来没嫌弃她不识字,反而是想方设法让他们兄妹几个全部都上学堂。
又给钱,又尊重,还让她拥有梦想,这简直是最高级的爱。
书里的女主云娇娇还感慨过,徐至如果能放下早亡的未婚妻,和他结婚的话得多幸福。
姜雪宁只用了不到三分钟,就做了一个不违背祖宗的决定,这么好的男人,她要了!
她觉得她和徐至还挺对脾气的。
那以后就好好过日子。
七十年代可是个好年代,又能参加高考,又能做生意,还能买房子,还能进城…
比起后世卷的要死要活,简直遍地都是机会。
姜雪宁决定珍惜生活,拥抱生活,热爱生活。
姜雪宁理清自己的人生线路以后,再看一下周围的环境。
原主是十天以前落水的,孩子是今天被打落的,咽气是今天晚上咽的,徐至是原主下葬以后才收到信,半个月以后的清晨才回来的。
一切还不晚。
孩子还在肚子里,她吃的挺饱,浑身是劲儿。
她从现在开始行动起来,要把眼前所有的麻烦都给解决掉。
先第一步就是和继母把所有东西都给要回来,拿回属于原主的一切。
姜雪宁看到刘春花外面穿着青灰色的旧棉衣,里面穿着狐皮袄子,立刻脸色阴沉下来,厉声道。
“给我脱下来!”
这狐皮袄子柔软细腻,白的光,是上个月徐至带她领了结婚证以后,在供销社买的,整个供销社也才这一件,其他大姑娘小媳妇儿可羡慕死了。
刘春花拢紧了袖子,“这袄子是我的,你凭什么让我脱,我女婿孝敬丈母娘的!”
姜雪宁被气笑了,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她又扬起了手里的烧火棍。
“你要是不脱的话,我就打死你!”
话音落下,姜雪宁手里的烧火棍也落下,刘春花狠狠的又挨了一下。
姜雪宁是真的敢打死她!
刘春华一边嚎叫,一边把袄子脱了下来。
“天杀的哟,养个女儿是个赔钱货,不要脸的,勾引了个男人就不认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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