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
一瞬间,两个警察如遭电击,冷汗唰的一下就布满全身。
完了,完了……
两个警察连一丝辩解的勇气都没有,如两只丢了魂的公鸡,木然的站在那里,等待着霍家的怒火。
因为他们比谁都清楚,他们穿着这身衣服,在普通人面前可以耀武扬威。
但在霍家这种财阀面前,做狗都不配。
他们此刻不求霍家宽恕,只求霍家网开一面,不要牵连他们的家人。
“爸爸,你终于来了!
你再来晚一点,估计都见不到我了。
呜呜……”
霍思妮一看到霍振华,便飞扑到他的怀里,唯恐天下不乱的撒起娇来。
两个警察的心瞬间沉了下去,有心辩解,却又感觉口干舌燥说不出话来。
“好好好,我知道了。”
霍振华略显敷衍的拍了拍霍思妮的肩膀,以示安慰。
他自己的女儿,他当然清楚她话里的水分。
叶修就在边上,怎么可能会让她出事。
霍振华看都没看警察一眼,直接绕过他俩,换了一副笑脸向叶修快走去。
“叶先生,看到你实在是太高兴了。”
“只是不知先生要来,霍某有失远迎。
恕罪,恕罪!”
霍振华对叶修的态度,可把刚从公务车上下来的一众行政要员看傻眼了。
这年轻人是什么来头?怎么霍振华都对他毕恭毕敬。
而两个警察,则是彻底死心了。
如果时光能倒流,他俩一定会踏踏实实、本本分分的做人,绝不恃强凌弱,欺负弱小。
可一切,都回不去了……
叶修想过霍振华不简单,但没想到他居然有这么大的排场。
而他更没想到,一年不见,他一如既往的真诚热情。
说实话,要不是遇到霍思妮,叶修都快把霍振华给忘了。
毕竟当初,两人只是交易关系,不存在谁对谁有恩。
可从霍振华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是真心把叶修当做恩人看待。
真心换真心,叶修也露出笑容:
“霍老板言重了,初来乍到,本该我登门拜访才是。”
看叶修并未生气,也没有摆谱,霍振华显得尤为高兴。
“相请不如偶遇,走走走,跟我回家。
略备薄酒,为先生接风洗尘。”
叶修正为没有落脚的地方而烦恼,此刻听霍振华一说,倒也没有马上拒绝。
“霍老板工作繁忙,不会给你带来不便吧。”
“先生哪里话,你肯赏脸,便是霍某天大的荣幸。”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有着一头栗棕色头发,打着一个耳钉,身材伟岸,一双带着清晨露水的桃花眼,鼻梁俊挺,唇如玫瑰花瓣,棱角分明,看起来很潮很优越的魏逸豪,却烦恼不已学的专业从热门变冷门毕业后,工作更是难找吃饭房租都成了...
日更三千,不定时有加更,每天六点更新宋引玉看中了一本古早虐文里的男配,谢临安。此人作为无脑狗血文中完美男配,是书中得满京城贵女都肖想的夫婿,众心捧月之下却是难得清醒。情爱不是他的全部,黎民百姓...
慢火清炖港综世界,火候要够味道得足。周文强。他是差人中的神话,他是商界传奇,他是改变了一个时代的巨人雷洛如果不是强哥,我至今还只是一个懵懂的小差佬啦,我知现在有很多人叫我洛哥,可无论我如...
拥抱黑夜,等待黎明,末世当前,除了肆虐的丧尸,还有被无限放大的人性。人,可能比面前这些丧尸还要可怕...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无需虚伪,无需掩饰,在这末世和异界里释放你自己。变异猩猩,曼妙精灵,苟活人类,美女,大人物,强者交汇出一幅幅画卷,血淋淋的现实,绝不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