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也,命也,还有百余年的时间,不能恢复也只能及时行乐了。
凌云想让心安静下来,可情绪仿佛和他造反,整个人被烦躁充满。
被追杀几百年,举世为敌的孤身状态让他很渴望陪伴来安抚精神,可容易对生物产生杀意的情况又让他止步。
当需求与需求物冲突时,还能解决需求吗?
旁边的草丛中,两个小身影探出头四处张望。
“红红姐,这里还有一个人类诶,我们要不要问问他附近的村子在哪里呀?”
“奶娘说过,人类都是坏蛋,而且那个人类看上去就感觉好可怕,我们还是自己找找的好。”
“可是那个人类长得很帅诶,而且我们找了快十天,好像迷路了。”
“就算要问,也不能问这个人类,他身上的衣服有点华贵,一看就是个道士,奶娘说过,人类道士最喜欢抓我们了。”
“哦,那好吧。”
虎头虎脑的两个小家伙几句窃窃私语后悄咪咪躲开,又朝其他方向跑去。
明明这片林子的北面就是村子,她们却完美的绕了过去。
凌云休息好一会,决定环游世界,在感受世界之美的同时开始随缘求生。
尝试用快乐来取代弥补精神状态。
如何快乐?
那就需要满足人性。
人性有什么?
生存以及繁殖。
在这荒郊野岭中,除了刚刚那村子的村姑,压根没有异性。
且不说村姑容貌不入眼下不去手,村子也没那种交易,于是繁殖被直接pass掉。
剩下的生存由,衣,食,住,行等组成。
着装,凌云身上的衣服不会破损,在此界也算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还能自动清洁,除了有点柔软无法化解冲击力外都很完美。
住的话凌云因为需要去寻觅轮回规则的踪迹,不会在固定地方停留,无需理会。
行的话凌云打算去寻找下这个世界的交通工具。
食品直接随缘,走到哪吃到哪,看到好吃就买,没有就不吃,反正不吃也死不掉,主打随缘。
凌云回到刚刚的村子,手里有猥琐道士那得到的钱财,却找不到什么想吃的东西。
找交通工具也毫无收获,最后强忍着烦躁用双脚走路。
摸着口袋富余的几百个铜钱,凌云怒意飘起。
“我要这些铜钱有何用!”
村子不繁华,人口少,展自然就差。
凌云开始远行,寻找大的人类聚集地,逛了三天找到一个小镇,连云镇。
镇内人口众多,占地面积三平方公里,街道上人口密密麻麻。
很多身着长袍的人都喜欢悄悄观察打量同款着装的人。
穿着和外貌很重要,很多时候别人第一眼看到就会给这个人下定义。
外貌好看的定义为帅哥美女,异性喜欢靠近,难看到成为丑八怪,会有自内心的厌恶。
而穿着就是定义贫富和实力强大与否的关键。
凌云身上优质的长袍以及异于人群的气质让他很是显眼。
普通人走过路过都下意识避让,道士则是看两眼,打量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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