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连余光都不舍得给其他位置。
痴迷,又不失分寸。
江砚舟目光落在陆漾左手手腕上的黑色手链。
嘃
手链上面坠着银色质地的骷髅,骷髅眼睛上嵌着紫宝石,随着她的动作而一闪一亮。
他茶色眼眸稍稍眯起,挑起话题:“你的手链挺好看,上次怎么没见你戴?”
陆漾扫了眼,说:“落在家里了,参加综艺没时间回去拿,昨天回去就戴上了。”
她视线重新落在他的手,才发现他左手无名指的手上有一颗小痣,很浅很淡,随着手指轻微晃动。
她只关注血管,现在才注意到他的手。
手指修长,骨节匀称,指间不饰一物。
挺好看的。
嘃
但还是血管更戳中她心头。
江砚舟敏锐的注意到她的目光停留了片刻,询问:“很难看?”
“好看。”
觉得自己的话有点苍白,陆漾思忖了下,找了个对照物,“略胜我哥一筹。”
胜的部分毋庸置疑:
——血管。
江砚舟嘴角悄无声息地翘起,浅浅的欢愉藏匿在眼睫的阴翳下。
嘃
陆漾的鼻翼间萦绕着来自面前人的冷质余香,摸手她自己倒挺自在其乐,就是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无聊。
思着,陆漾随口一提:“如果你想遮掉它,又不想去痣,可以戴个配饰,戴上就看不到了。”
江砚舟极有心情地闲聊:“什么配饰?”
陆漾思索三秒,说:“戒指吧。”
戴手指上要好看,她能想到的只有戒指了。
“我没有戒指,有推荐的吗?”
陆漾抬眼,对上他的视线,琢磨了一下,说:“我回去问问我哥,我哥有很多配饰,他应该比较熟悉。”
嘃
想起什么,她未开口先笑了。
“我哥每次戴戒指时都会在镜子前面臭美一番,然后痛恨自己为什么只有十根手指,为什么不是四十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