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尔右手的努力之下,黄石镇的治安好了不少。
盗贼工会暂时歇业,市场里偷包的贼少了很多。
但是总有人喜欢顶风作案。
从小流氓混成大流氓,那可是充满了腥风血雨、尸山血海、用血泪讴歌的奋斗之路。
长幼有序论资排辈、讲究忠义与道义的热血江湖,让无数好男儿为之向往。
没有什么事,比成群结队走在大街上,凌辱比自己弱小的人,更棒更美好更能体现出好男儿雄风了!
某传奇盗贼在业内留下名言:真男人,就该面对弱者时进行欺凌,面对强者时点头哈腰,这就叫男子气概。
这句话在盗贼业被奉为圭臬,旨在要明确分清楚目标的强弱,以便能好好下手,遇到了硬茬子该跪就跪、该磕头就磕头,不丢人。
能屈能伸方为上策,背后偷袭才是好汉。
总结一下就是:做贼,得不要脸。
但是要想成为大贼,就得把丢掉的面皮重新拾回来,要不怎么说这事充满了腥风血雨呢,它不好干。
一般大贼都会给自己进行包装,用行业规则、规矩、仁义礼智信等等,看起来很美好的事物,来树立形象巩固地位,给小弟们整点洗脑和pua。
干这事,还得要求有点文化才行。
不然编帮规、兄弟守则之类的破玩意儿,容易把自己绕进去。
不过这是后话,想要有名气,总得干点出格的事才行。
这也是个矛盾的地方,按理说混黑道的不应该名声太大,做贼也好做杀手也好,太出名岂不是目标太大?
可要是没有个好名声、好招牌的话,很多大活儿是找不上小虾米的。
委托人一说:“我需要雇人去偷个神器。”
这边工会介绍的是个无名氏,介绍战绩的时候说的是:“公共电车上掏过老太太的钱包,溜进大小姐家里偷过内衣。”
这也不长脸啊,谁会相信这无名氏是个高手?
委托人再说:“我要雇人刺杀国王。”
工会介绍了个杀手,战绩是:“我们这位杀手,是十里八乡的杀猪好手。
跟他不对付的人,猪圈里的猪都死了,从来没人怀疑过他。
顺便还能杀一窝鸡呢。
这报复手段多恐怖。”
杀猪一把刀与屠鸡剑神,听起来就不像能摘国王脑袋的人。
想找个能把匕藏进鱼肚子里,还敢抽出来刺向国王的厨子,不是个简单事。
人家那是万中无一的义士,已经脱离了拿钱杀人的低级趣味。
现在黄石镇内的风波,明显是为想博出位的贼,提供了便利条件。
这时候就得挥出逆向思维:别人出货我加仓,不对,是别人躲藏我出击!
许多同行隐秘起来瑟瑟抖的时候,谁出门活动还不被提尔右手抓住,那绝对能名噪一时。
她是共认的小吃货,穿越到异世,被凶残的禽兽男拖进山洞,神马一夜七次弱爆了人家是一夜只一次,但一次一整夜一直到她肚子里被强行塞进一个蛋宝宝强大腹黑,带着妈咪全世界的找美食。结果发现禽兽爹地遗...
v后努力日万预收文养神本文文案星空之下,最璀璨的是星辰,最绚丽的是萤虫,最荒诞的是罗罹建立在废墟之上的蒸汽朋克之城冒着白色蒸汽的小车有序地在城内的小道上行驶。笛笛鸣叫的钢...
医药世家少年,家中突逢巨变,被迫从军,历尽艰险但仍自强不息,立志自习武功为父报仇。后偶遇仙人,成为散修,踏上修仙之途。修仙之途自是坎坷多磨波折不断,公孙衍不畏艰险,潜心修炼,思阴阳,悟仙道,独创修炼功法究因果,探命源,思索生命奥秘克万难,重亲情,砥砺前行。道成飞升,进入天界,并最终成为天界巨擘。...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文案一季远川穿书了,叫长盛天下,他是一名算学夫子,结局被五马分尸。一穿来,就面临原主惩罚男主的局面。未来的大贪官暗杀首领宦官头子铁血帝王。现在都是他的学生。而且他发现,这些反派在霸凌男主ad...
每晚九点更新,坚持日六中,感谢小天使接档文每次穿越都在逃命快穿我的手机成精了求收藏每个故事中总有这样一些人,受剧情大神影响,他们智商经常下线,行事缺乏逻辑,总会在最适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