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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克莱恩还有哥哥妹妹陪着不像我(第1页)

爱德华轻车熟路的来到了勇敢者酒吧,依然是用埃姆林那张帅脸。

比起昨天上午,这个点是酒吧营业高峰期,远远的就传来一阵喧哗声。

一推开门,夹杂着烟酒味的汗臭扑面而来,爱德华恨不得给自己一个泡头咒。

酒吧的中央有两个台子,一个是两个正在搏击的拳击手,周围围满了喝彩的观众,另一個正上演着狗抓老鼠比赛,观众竟然比拳击还多。

无法理解。

爱德华在吧台要了杯啤酒,跟酒保交换了个眼色,便径直走向三号桌球室。

刚走到门口,桌球室的门就被粗暴的推开,几个身穿黑色外套、头戴半高礼帽的男子走了出来,骂骂咧咧的说了些什么。

那个卖枪给爱德华的老头,也就是卡斯帕斯咧嘴笑道:“好走不送。”

等几个男子离开,卡斯帕斯趁着脸喝了一大口啤酒,骂道:“这些可恶的高原人。”

这时他看到门口的爱德华,眼睛一亮:“喔,我的朋友,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见到你了。

你是来买木乃伊粉的吗?”

神尼玛的买木乃伊粉。

“我说过我不需要。”

“啧,年少不知修补,老来徒增后悔啊。”

爱德华表情平淡的走进去,“我听说你知道一个地方,那里有一些特殊的人,在举行一场特殊的交易,可以带我去吗?”

卡斯帕斯将啤酒杯往台球桌上一扔,挑着眉哼道:“你的消息很灵通嘛,那你知不知道那里的人脾气都不太好,一旦惹怒了他们,你很可能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我比谁都在乎自己的性命。”

说到这爱德华又补充道,“当然,如果你能把我引荐给卖给我子弹的朋友,也可以。”

卡斯帕斯咧开嘴露出满嘴的黄牙,笑道:“原来你是冲着他们来的,我可以帮你去问问,但见不见你就不知道了。”

他先竖起两根手指,又张开了五指,“镑,加上过几天带你去参加聚会,一共镑。”

“……”

真当我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啊?

爱德华拿出o镑,在他面前晃了晃,微微笑道:“我可以给你o镑,但是……”

卡斯帕斯立马追问:“但是什么?”

“摄神取念。”

杂乱的记忆一股脑涌入:打架,劫舍,杀人,火拼,卡斯帕斯的经历可谓是一个古惑仔的奋斗史……他快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

非凡聚会的举办地,以及如何根据《贝克兰德早报》判断第二天晚上是否有聚会。

像邓布利多这样摄神取念大师,或许伱只要跟他对视一眼,就能被他读取记忆;可是爱德华想要顺利使用摄神取念,则需要一段时间的对视,最好还能加以一定的引导。

爱德华将o镑钞票塞回裤兜,耸耸肩道:

“我刚才又想了一下,不用你带我去那个聚会了,这是镑,赶紧去吧。”

卡斯帕斯不满的夺过钞票就一瘸一拐的走了出去,一边还小声诅咒,“吝啬的家伙,你这种人注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对了。”

爱德华开口补充道,“如果他们不愿意见我,就告诉他们一个名字:蕾妮特·缇尼科尔。”

坦白说,这个行为是有一定冒险的,虽然在原著中耶诞树小姐姐面对克莱恩时偏正义善良,但那是因为克莱恩是未来的诡秘之主,你爱德华算哪根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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