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这样就顺眼多了。
中国人哪怕天塌了也要把肚脐眼盖住!
林朝满意地点点头。
正在此时,闹钟响起。
一点半了,该看书了。
林朝果断收起情绪。
点开公开课和笔记本,开始投入了下午的学习。
……
沈临风感觉脑袋晕乎乎的。
整个人像漂浮在海里,浑身软。
阳光很刺眼,晒得眼皮烫。
他很想睁开眼睛去把窗帘拉上,然而眼皮沉重,整个人都很沉重。
他感觉自己使不出一点力气。
脑袋都像个铅球一样要往地面上砸去。
这种不舒服的感觉不知道持续了多久。
沈临风昏昏沉沉,总算勉强撑开一丝眼皮。
一个熟悉的侧影出现在他眼里。
还有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老师讲课的声音。
沈临风瞳孔微微一震。
他认出那个侧影是林朝。
穿着白衬衫的林朝,干净又挺拔,像一棵盛夏艳阳里散出清香的香樟树。
林朝听课的时候总是这么认真,目不转睛。
那种近乎恐怖的集中力,仿佛要是有人胆敢打扰他学习,他会毫不犹豫地抄起钢尺把对方砍成两段。
林朝越是这样,他就越忍不住去撩拨他。
假装睡觉出呼噜声,假装玩球拿篮球去顶他胳膊肘。
故意在他面前说读书没用,背古诗词没用,研究算式没用。
然后……被他狠狠教训。
沈临风永远记得那个夏秋之交的傍晚,金红色的晚霞满溢在天空,古老遥远的星宿缓缓垂落天际。
像极了古人所说的那种流火。
他也永远记得那个被拉上窗帘的化学实验室。
流光溢彩的火焰在黑暗中燃烧,林朝的眼睛像宇宙中最灿烂的星系。
那一刻的心动无法比拟,他差一点忍不住想亲上去。
他永远记得成人礼那天他怀揣心事喝醉,没想到林朝也喝醉。
他强行挤走所有人,一个人送林朝回家。
他永远记得那天坐在林朝家楼下的小花园里。
年少炽热的身体藏不住心跳,他挣扎许久终于鼓足勇气,决定向林朝告白。
“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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